不忍直视!老照片揭露旧时妇女缠足全过程,贻害千年的陋俗(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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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始于五代,南唐后主李煜有位名窅娘的舞女,后主别出心裁令她用帛缠足,使成纤小弯曲的新月状,外套白袜,在六尺高的金质莲花上回旋起舞,借以欣赏所谓仙子凌云之态。其他舞女宫娥纷纷效仿,最终酿成贻害千年的陋俗。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
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从侧面看,只剩大脚趾在前,其余脚趾都蜷缩到足底。
洗脚的场景
洗完之后,用干净的裹脚布一层层再包裹起来。
再穿上袜履
最后穿上金莲鞋。山西大同每年六月初六还会举办晾脚会,未婚女子展露自己的小脚,比个高下。
一只手便可握住的金莲鞋
卖鞋的商店,各类小鞋琳琅满目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图为受缠足之苦的婆婆。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象征,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后,对汉族男性女性的身心都试图加以管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在清代,汉人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图为清末时期妇女的三寸金莲。(一般缠足女人都是在大户人家,或者生活比较殷实的人家。农村家庭由于妇女要干活大多不缠足)
图为大户人家的丫鬟帮太太裹脚。(我只想知道旁边那位外国妇女看到这幕心里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