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闷死幼儿,良心和责任被狗吃了?
(2011-09-16 08: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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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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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中秋节后上学第一天。荆州市两名年龄不到4岁的幼儿,被幼儿园校车接到幼儿园门口后,竟被司机和接车老师遗忘在校车上。当日,荆州市的气温高达31℃,在校车内闷了8个小时后,两名幼儿才被发现,这时,她们早已停止了呼吸。(9月15日《武汉晚报》)
我无法形容此刻无比悲伤和愤怒的心情,两个鲜活的生命,被一些无良的人遗忘在校车内被活活闷死。谁也无法想象,两个幼儿,在她们生命的最后几个时间内,是如何求助、挣扎的。但不管怎样,从活蹦乱跳的可爱,突然变成了冷冰冰的尸体,看到的人恐怕都会自然产生一种悲痛之情,一种愤怒之情。就像我一样,尽管未在现场,但看到这样的新闻就会有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
校车上有司机,还有跟班老师,可就是没有发现两个幼儿还遗留在车上,他们的责任心去哪呢?有按照要求清点了吗?上来多少个人,下去又应该是多少个人?不要说什么规章制度,就仅凭良心和责任,这司机和跟班老师都不够格。再者说了,一个班上有两个学生不见了,上课、做活动、吃饭,作为老师来说,居然是没有发现,这简直就是岂有之理!将心比心,倘若车上的小孩是你们这些无良之人的,你会作何感想?
事实上,校车闷死幼儿的事件并不少见,甚至可以说是频频发生,就今年8月份以来,这是国内媒体报道的第三起。8月2日,安徽省安庆3岁女童朱颜被遗落在幼儿园校车内,8小时后被发现时已气息全无;8月29日,海南省三亚市博爱双语幼儿园又发生一起3岁男童在校车内被闷死事件。倘若再追究到之前,校车闷死幼儿的新闻事件实在太多太普遍,不堪忍睹。
每每发生校车闷死幼儿的事件,相关部门都会找理由,要么是幼儿园或者幼师无资质,要么就是校车有问题。也会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深刻吸取教训,严防此类事件发生。而一些评论也会将帮忙分析责任,甚至建议效仿国外,在儿童身上装备“儿童备忘者”等汽车辅助设施。但实际上,校车闷死幼儿事件常在,一个个幼儿就在相关部门的理由和反省中继续丧失生命。
校车闷死幼儿事件有太多的前车之鉴,但一些幼儿和家庭仍然被类似的悲剧笼罩,不得不承认的是,这是一种悲哀,是社会的悲哀,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如今,良心和责任早已不在,政府部门和国家公务员如是,富翁老板如是,就连我们的园丁也如是,真是难以想象,我们还能奢望什么?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可由于我们良心和责任的缺乏,不仅仅没有培育好,甚至让他们丧失生命,于心何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