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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错价”不是商家毁约的理由

(2011-08-13 08:02:28)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当当网 89日晚间推出了少儿图书促销活动,由于人工录入失误,错将图书折扣数据录入价格一栏,导致促销商品价格出错。当当网随后取消了错误价格的订单,另外追加补偿每位消费者30元礼券。当当网擅自取消订单的行为引起消费者不满。(811日《北京晨报》)

时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商场的生意也是一片欣欣向荣。而因工作人员失误,将录入价格标错的事例也是频频发生,比如戴尔将笔记本“标错价”、东方航空公司机票“标错价”、卓越亚马逊网站硬盘“标错价”,等等。

面对这些“标错价”,商家一旦发现,第一反应就是想反悔,想撤销订单。而且从实际操作来看,这也是大多数商家的一贯做法。但是,商家的这种做法不仅仅是涉嫌撕毁合约,更是一种损坏自身信誉的信誉。

众所周知,商家将商品标好价,并挂在网上,即说明商家已经认可了这个出售的价格。而消费者在网上下订单,并支付货款。双方即达成了一个买卖的协议。一旦达成协议,就等同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商家如今因为“标错价”不顾消费者的反对而单方面撕毁合约,取消订单,其霸权行为暴露无遗。不妨设想一下,倘若消费者在下了订单后,觉得价格过高,或者不想要了,可以后悔吗?可以单方面取消订单吗?显然是不可以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利用这种“标错门”炒作的商家也不乏其数,作为消费者来说,被商家如此戏弄实在有些过分。商家可以随意标价,可以随意取消订单,那么,是不是也可以随意改变交易规则呢?不怀疑当当网售书促销活动“标错价”的目的,但会不会“带坏”其他商家呢?这样的担心恐怕也不见得是危言耸听。

再者说了,商品价格的标注,是商家关键的环境,不仅仅是一两个工作人员的事,要经过几道程序的把关这个东西。如今,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频频出错,仅仅凭商家的一面之词,就像毁约,能行吗?

因此,笔者认为,“标错价”不能成为商家毁约的理由,更不能成为少数商家炒作的工具。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商家就不能无视消费者的存在和公平交易的原则,得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就算想反悔,至少要先采取消费者满意的补偿措施,并经过消费者的同意,方能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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