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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城市印象时事评论虐待、暴力 |
分类: 时评 |
2007年11月11日
陶功财
重庆4名年龄在16岁左右的学生为“寻找课本中没有的乐趣”,竟以整人为乐,强迫同学喝尿、吃大便、吞下他们的呕吐物与口痰等。受害同学被整得需要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11月11日《重庆晚报》)
2005年10月20日《成都晚报》报道,因不堪忍受被18名女同学脱光衣服后,轮流扇耳光、泼冷水、泼尿、用扫把“扫”下体等残酷折磨,年仅13岁的四川省舞蹈学校2005级住校学生小丽,在上了不到1个月的课后,便再也不敢在学校呆了。
诸如此类的报道举不胜举,这种“校园虐待”跟校园暴力一样,迅速在校园中蔓延开来。
大多数人都喜欢把这类“暴力+虐待”归结为“校园暴力”,其实不然,这种现象已经超出了“暴力”的范畴,它同校园里的打架斗殴、体罚谩骂已经有了明显的区别。虐待一般都有暴力的参与,但绝不能将其等同于“暴力”,它和“暴力”有着根本不同的心理背景。
“校园暴力”的发生,主要是因为施暴者缺少基本的罪恶感与罪责感,缺乏对行为法律后果的恐惧,从而不能控制冲动,进行施暴。而“校园虐待”则是通过“虐待”,寻找快乐,满足自己心里被压抑的欲望。可以这么说,“校园虐待”是“校园暴力”的升级品,是“校园暴力”衍生出来的一种异化物。较之“校园暴力”,“校园虐待”有着更严重的后果。
众所周知,学校本是“传道、授业、解惑”的文明处所,可如今,却变成了“虐待”的野蛮场合。笔者认为,“校园虐待”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港台警匪片和日本卡通中“拳头加枕头”等不良文化的泛滥,有某些家长“有钱便是娘”、“有权决定一切”的言传身教,有学校的教育和监管不力,还有社会不良风气的熏染等多方面的原因。要想杜绝“校园虐待”,必须对准“校园虐待”的根源,对症下药。
宣扬积极向上的文化,防止不良文化的泛滥,这是药方之一。当前,需要文化部门和社会各界重视目前文化现状,引导大众,撇弃那些不良文化。不良文化没有了,“校园虐待”的风气自然也就离末日不远了。
培养学生从小就建立起码的道德与法律意识,也是药方之一。要想做到这一点,需要依靠灌输、榜样、暗示、强化、奖励、惩罚等多种手段,同时具备统一、连贯并具有权威性的教化标准。虽然法律与道德具有权威性,但这些只能从家长、教师的言传身教中体现出来。家长和教师教好了,试问,哪里还会有“校园虐待”?
倡导和谐积极的社会风气,这也是药方之一。当前,社会风气及其复杂,不良的社会风气更是盛行,“暴力”、“虐待”事件频频发,“权力至上”的思想日益腐蚀着校园里那些纯洁的学生。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校园虐待”事件发生也是必然之举。如果改善社会风气,让学生身边洋溢着一种和谐积极的社会风气,“校园虐待”又岂能有机会盛行!
综上所述,叫停“校园虐待”势在必行,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这方面必须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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