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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城市印象时事评论劝退、承诺书 |
分类: 时评 |
来源:教师报
日期:8月22日
作者:陶功财
今年3月,辽宁阜新一中学,因学生大便后没有及时冲厕所或在厕所内吐痰,而劝5名学生退转学。该学校校长称:学生的行为违反了《承诺书》的规定,是不能原谅的。对于县教育局要求学校在五一长假后召回学生的文件,校方没有反应。(8月5日《辽沈晚报》)
的确,学校重视对这种大便不冲厕所或在厕所内吐痰等不道德的行为,这本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毕竟,现在学校里缺少的就是道德教育,特别是中小学。但是,如果一发现学生有不道德的行为就进行严厉的处罚:劝退转学。这似乎又让人感觉有点过,而且有点交警“开罚单”的味道,一犯规就开一罚单。
其实,任何人犯了错,都是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学校是育人的地方,更加应该如此。学校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把在校的学生培育成为德、智、体、美、老的高素质的人才。如今,有些学校就把这些最基本的任务忘记了,把自己最应该做的事情撇在了一边,却大笔一挥,开起了“罚单”。更让人想不到的是,面对主管部门教育局的文件,校方没有任何反应,如果按照该校的逻辑,是不是教育局也得开“罚单”:劝退校长。
该校校长说了这么一句话:有了这份《承诺书》,学校就可以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劝转,而且不能原谅,哪怕是只违反了一次。众所周知,犯了错误,经教育后改正的就是好孩子。可这位校长大人却不给他的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就是不允许学生改正错误,“一棒子打死”。至于这份《承诺书》,本就大有问题,一进校门,不管是认可还是不认可,就要学生和家长签字,否则就不予报名。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太霸道了点了?
经过学校这么一闹,天真无邪的5名中学生因此遭遇了人生中莫大的打击,两名辍学在家,一名外出打工,还有两名转学后成绩严重下滑。学校不但没有起来任何的教育作用,反而,成了“扼杀”学生的“罪魁祸首”。笔者认为,学校面对犯错误的学生,应该加倍努力的教育他们。劝退犯错误的学生,实质上是在逃避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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