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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造假比考场舞弊更恶劣

(2009-07-03 07:14:35)
标签:

高考

状元

教育

校园

取消资格

海垚

杂谈

写了一篇主张取消造假状元录取资格的文章,得到了很多博友的支持,也有许多人通过评论等方式讲述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许多类似事件,在对如此明目张胆地通过造假行为来帮助自己的孩子而侵害别人孩子利益的父母表示愤慨的同时,很多朋友也表达了对那个状元孩子的同情。当然,也有很多人言辞激烈地予以了驳斥,认为这个孩子根本就不该被取消录取资格,否则害了这个无辜的孩子一生。
我还想做一些说明。
第一,我深深理解造假父母对孩子的眷顾之心。可怜先天下父母心,每一个父母都在通过各种方式来培养和爱护自己的孩子,即便是这次事件中被曝光的身为地方官员的状元父母也不例外,我深深理解他们的苦心;但我要讨论的不是父母对孩子的爱,一点都不否认他们对自己的孩子的爱的同时,必须强调的是:任何人都不应该把自己对孩子的爱建立在损害他人孩子利益的基础之上,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和谴责。如果单因为同情这份爱而忽略了对别人孩子的侵害,那是黑白颠倒。我们理解其苦心的同时,应该谴责和鄙视其行为。他们为自己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承担的必然后果就是接受行政处罚,还有一个便是影响了自己孩子的前程,后者对那些正在和将要进行类似行为的家长来说,更具有震慑力。
第二,状元本身不可能是无辜的。虽然这个成绩优秀的孩子还只是一个尚未走出校园的学生,但毕竟已经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较为明确的认识,这是社会的要求;这个孩子在高考之前多年的求学生涯中势必要填写无数表格,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民族,如果连自己的民族的突然变化也不知道,那他这个状元的身份真的很值得怀疑了。关于高考的法律法规都针对在高考中违规的学生作出了具体的处罚标准,无论是民族身份作假还是考试舞弊,都将造成该学生取消当年或之后三年的高考资格。在本质上,身份作假跟考场舞弊没有区别,甚至更加恶劣,因为身份作假如果没有被揭穿,至少在考试开始之前他已经确切地得到了几十分本来不该属于自己的分数,在每一分都将决定生死的高考中,几十分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成千上万的孩子都被他远远地甩在了竞争行列的后面。这个孩子不可能不知道这一次民族的作假将直接为他扫平无数个录取道路上的障碍,假如他名副其实具有状元的水平,更该清楚地知道,即便他高考发挥失常,这作假得来的几十分也将直接把他送入北大清华等一流高校的校门,而原本可以进入这些名校的一个乃至多个孩子都将被拒之门外。也许正是太清楚这些利害关系了,所以这个孩子才在事后表现出对民族变更惊人的无知,完全不像一个真正的状元。
第三,取消资格不是要扼杀这个孩子。这点是最重要的。这个孩子无论是否知道自己有错,但毕竟在客观上他做错了,就算是无意或无知地违反了高考的相关法律与政策,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结果,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真的是个成绩优秀的孩子,就算今年不被录取,未来仍然可以凭借他的能力正当地考上知名院校。如果我们姑息了这个孩子,那便是纵容并且鼓励了更多的舞弊和造假行为。同情和理智往往是冲突的,情与法素来就冲突不断,但最终一定还是法律站得住脚,因为它是一个社会走向文明和维护正义与公平的准绳。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关于高考中违规的处罚规定都是针对学生作出的而不是家长。此次事件中处理家长所适用的法律肯定是高考法规之外的政策与法律,而这个孩子则一定要作为主体来承担身份作假的责任与后果。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凡是高考造假者,都要被取消其资格:对于没有参加高考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对于已经参考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已被录取上大学的,取消其大学里的学籍资格。这是法律法规。
我相信所有主张取消录取资格的人都不是要把一个优秀的孩子置之死地,问题的核心是通过惩戒这一个孩子,拯救其他更多无辜的孩子。这对于维护整个高考制度的权威和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都至关重要。一个当街打死小偷的人是否需要接受惩罚?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尽管我们可能会同情他,但毕竟他触犯了刑法,侵害了别人的权益,就必须承担责任。这个孩子的问题没那么严重,但违规责任作势必需要自己来承担。
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社会的发展和高考制度的完善乃至社会文明程度与民主进程的推进,都要求这个孩子必须接受处罚。如果这一次姑息了这个孩子,更多“舔犊情深”的父母依然会为了孩子的未来铤而走险去篡改民族或者考场舞弊;反过来,如果这一次惩罚了这个孩子,则或多或少会对那些在未来可能炮制类似事件的人有一些震慑作用。杀一儆百不是最好的办法,但一定是个很有效的办法。任何法律的初衷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违法的人来说惩罚都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而对每一个违法者的处罚不仅仅是教育其本人,更多的是对全社会具有教化和规劝作用。正基于此,才更应该取消这个状元的录取资格。虽然这个孩子的人生势必多了一次重大挫折,但他和他经历过的这次挫折都将作为标志性事件载入国家文明与民主建设的历史中,对未来的高考制度完善乃至社会发展与风气净化都将产生一些作用。
很多人说,作弊造假的绝对不止这一个孩子,为什么紧紧抓住他不放,那是对他的不公平。的确,我相信类似的事件绝对还有很多,而且未来还会发生。但违法的事情必须发生一件处理一件,才能减少类似事件更多地发生,反之姑息了一个就会滋生更多。如果事态发展到了每个高三毕业生都被迫需要找各种理由通过花钱找人等各种途径来加分的地步,又将会是怎样的状况?
同情被父母的爱心连累了的孩子,但主张取消其录取资格。我们固然应该怜悯这个也许无辜的孩子,但是更应该怜悯全天下无权无势也没有钱的百姓家里的孩子。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们每一次因为怜悯和善良姑息了这样的事情,我们国家法制化的进程要变得更加艰难,一个更文明和谐的社会也将变得缥缈无期。在寻求国家文明和法治的进程中,善良的国人已经付出了太多,并且依旧在付出,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付出,从这个角度来说,就算牺牲了这一个孩子的前程,也显得微不足道了。
当然,绝不是抓住这个孩子不放,他毕竟是高考的各种舞弊现象中的冰山一角。根本的问题还在于机制和体制问题,在于我们的各个环节上监督和实施缺乏力度和透明度,单就该事件而言,孩子接受惩处绝对应该,但对于更多的人来说,似乎不是该激烈地争论个案,而是去反思我们的高考体制和监督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如果机制透明了,监督完善了,相信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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