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使教育过程成为一种艺术的事业
(2024-12-15 11: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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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巴特:使教育过程成为一种艺术的事业
2024年12月14日
赫尔巴特(1776~1841)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家,被誉为“教育学之父”。赫尔巴特作为一位法官的独生子,幼年在母亲的关注下接受家庭教师的严格教育,培养了多方面的兴趣。1797 - 1800年,他在瑞士从事家庭教师工作,积累教育经验并开始思考教育性教学问题。1806年,赫尔巴特发表《普通教育学》,该书被视为西方教育史上第一部具有科学体系的教育学著作。而《普通教育学》的发表也标志着教育学作为一门规范、独立的学科正式诞生。1835年,晚年的赫尔巴特对原有教育思想进行补充,撰写了《教育学讲授纲要》。
综合上面两本著作,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可以概括为“一原则、两基础、三部分、四阶段、五品质、六兴趣”。
一原则:即教育性教学原则。
赫尔巴特明确提出教育性教学原则并通过教学进行道德教育,认为教学是道德教育最基本的途径和手段。他强调教学与道德教育的紧密联系,认为通过教学传授知识,形成各种道德观念,并在此基础上使学生养成各种品德。
赫尔巴特强调教学活动中要同时进行知识传授和思想品德教育,是西方教育史上首次提出该概念的人,改变了以往德育与智育分别研究的情况,表明德育与智育有内在联系。
两基础:指伦理学和心理学作为教育学的理论基础。
(一)伦理学与教育目的
赫尔巴特认为教育唯一且全部的任务可概括为“道德”,道德是人类的最高目标,也是教育的最高目标。日常生活的道德判断可按照内心自由、完美性、友善、正义和公正这五种道德观念加以修正,培养人们具备这五种道德观念是教育的最高目的。
(二)教育学的心理学基础
赫尔巴特指出教育者的首要科学是心理学。他认为人的认识活动是通过心智活动从经验中产生观念,并不断依靠旧观念同化新观念,形成观念团的“统觉”过程。其心理学以哲学为基础,属于“哲学心理学”范畴。
他提出统觉概念,认为新观念形成的过程,就是“统觉”,即在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吸收、融和、同化新观念,并构成观念体系的过程。他的统觉理论认为兴趣是统觉的条件,并将心理学应用于教学中。伦理学为教育目的提供内容,心理学为教学方法提供依据。赫尔巴特是将心理学引入教育学的第一人,使教育学走上科学道路,被誉为“科学教育学之父”。
三部分:管理、教学与训育是教育学的三个组成部分。
(一)管理
管理的任务是克服儿童“不驯服的烈性”,为教学和训育创造秩序。赫尔巴特提出了一些积极的儿童管理办法,一是权威与爱,二是给儿童以活动的机会,要根据儿童好动的天性适当安排活动。
(二)教学
与管理相比,教学没有管理的范围广;同时,管理所关心的是现在,而教学与训育一样主要是为了未来。教育性教学主要包括两条主线,一是美学和文学,二是数学和自然科学(有时称之为诗歌和数学),强调培养学生“诗化的伟大性格”。文学教学目的是激发学生对他人情感的切身关注,数学教学为从理论上了解世界创造条件,文学教学旨在传授对世界的审美把握。
从教学方法的角度出发,可以把教学分为单纯提示的教学、分析教学和综合教学三种。所谓单纯提示的教学实际上就是直观教学。它是一切教学的基础和前提。所谓分析教学是在单纯提示的教学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对同时出现在感官前的事物加以分析。通过分析教学,使儿童对当前刺激的反应更加清晰,从而为观念的联合作好准备。这种教学主要通过谈话或问答进行,必要时还可以采用“争论与辩驳”。所谓综合教学就是将分析教学的结果加以重新结合,以形成新的观念。综合教学具有重要的作用,因为只有综合教学能够承担教育所要求的建立整个思想体系的任务。综合教学需要充分调动学生的记忆力和想象力。这三种教学方式之间是递进关系、交叉关系,三者必须统一运用,而不能截然分开。
在教学中,教师必须注意学生的想像是否是自由产生的,如果是自由产生的,那就说明学生对教学是有兴趣的、对教学是注意的。从培养学生的兴趣来讲,注意是教育中一个很主要的问题,培养学生的注意在教学中是至关重要的。一般地说,注意可以分为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两种,而无意注意又可分解为原始的注意与统觉的注意。其中,统觉的注意是教学中最重要的,但是它依靠前者,即原始的注意是统觉的注意的先决条件。在学生产生注意和保持注意的过程中,有四个要点是值得注意的:一是感觉印象的强度,也就是说,明亮的颜色和洪亮的讲话比黯淡的颜色与微弱的声音更容易引起人的注意;二是接受能力的保持,也就是已经引起的注意能否保持长久;三是避免对已存在的各种观念发生有害的对立,就是避免新的注意与以往的观念发生冲突;四是期待被激发起来的各种观念重新形成稳定性,也就是让以往的观念和新的注意结合并被学生所掌握。教学中,必须要培养学生的有意注意,即决心。这种要求不能仅仅依赖于奖励和惩罚,而主要依靠的是习惯和道德,因此,教学应同管理与训育结合起来。
传统教育三中心。强调教师的权威作用,形成了传统教育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的特点,因此被称为“传统教育代表人”。
他还认为,历史应当是人类的老师;教育实质上始终是家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训育
训育即道德教育,在赫尔巴特教育体系当中,德育问题既是贯穿始终的纲领,又是专门的组成部分。“道德”和“性格”是联系在一起的。道德是人的内在性格的力量,个人意志力量的表现。教师的主要注意力应放在道德性格的客观部分,即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上。学生性格的形成与所受的训育是成正比例的。
赫尔巴特的训育概念包括限制、赞许、责备、惩罚、教师人格的影响和建立有益于健康的生活制度等方法,旨在陶冶儿童的道德性格,并在儿童身上培养一种有利于教学的心理状态。训育与管理不同,管理关注当前的作用,而训育注重学生的未来发展和心理状态的陶冶。
四阶段:赫尔巴特将教学过程划分为明了(清楚)、联想(联合)、系统、方法四个阶段。与上述阶段相应,学生的心理状态也可分为“注意、期待、探究、行动”种。
明了阶段教师采用提示等直观教学,尽量明了、准确和详细地讲授新教材,学生要集中注意力(“专心”),领悟和掌握;联想阶段,教师采用分析教学,学生通过深入思考,通过师生谈话把新旧观念结合起来,由于这一阶段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尚不明确,学生的心理状态表现为期待;系统阶段,教师采用综合教学,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在新旧知识联系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探究(“审思”),寻找结论和规则,形成概念;方法阶段,教师采用练习法,让学生通过练习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检查学生对新知识的理解是否正确,这个阶段学生的心理特征是“行动”。尽管教材情况不同,教学时间各有长短,但都普遍适用这四个教学阶段。
五品质:内心自由、仁慈、完善、公平、正义。
赫尔巴特的教育目的理论属于社会本位论,即培养良好的社会公民。他把教育目的分为必要的目的和可能的目的,必要的目的是将来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必须具备的上述五种品质;可能的目的是将来可能从事何种职业就教以相应的知识与技能。
五种道德观念中,“内心自由”和“完善”的观念是针对个人的道德修养而言,而“仁慈”、“正义”和“公平或报偿”的观念则是指个人与他人或社会发生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原则。这五种观念包含着意志道德的一切类型,并是巩固世界秩序的“永恒真理”。
六兴趣:提出六种兴趣课程,包括对自然的兴趣(经验的兴趣、思辩的兴趣、审美的兴趣)和对社会的兴趣(社会的兴趣、同情的兴趣和宗教的兴趣)。
教学论的前提和基础是多方面兴趣的理论。教学除了以培养德性为“最高”、“最后”的目的外,还有“较近的目的”,即根据“完善”的观念发展“多方面的兴趣”。只有全面和平衡地发展这些兴趣,才能更好地进行教学。所以,培养多方面兴趣不仅是教学的目的,同时也是教学的手段。没有这种兴趣,教学无疑是空洞。
根据对兴趣的分类,应该拟订相应的科目:
(1)根据经验的兴趣,应设立自然科学、物理、化学、地理等学
(2)根据思辨的兴趣,应设立数学、逻辑、文法等学科;
(3)根据审美的兴趣,应设立文学、音乐、图画等学科;
(4)根据同情的兴趣,应设立外国语(古典语和现代语)和本国语等学科;
(5)根据社会的兴趣,应设立历史、政治、法律等学科;
(6)根据宗教的兴趣,应设立神学科。
赫尔巴特的课程理论强调课程内容的选择必须与儿童的经验和兴趣相一致,认为教学应补充和整理儿童的日常生活经验。
赫尔巴特强调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美德的人,特别是道德教育。赫尔巴特将哲学中的统觉观念应用到教育学中,强调在教授新知时唤起学生已有的观念。他的教育理论建立在伦理学和心理学基础上,对后世教育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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