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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民币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存放存款准备金取消

(2018-06-27 11:30:58)
分类: 转载精华

【注:去年9月,央行取消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存放准备金,相当于放手让空头做空离岸市场。外资在A股和外汇市场搞了一轮做多,被国家队拍死,又来了一轮做空。此时,空头得寸进尺,继续前进,央行重启准备金,来一轮避空割韭菜,又得是一群死尸。股市和汇市,都到了空翻多的关键点。不知死活的还得寸进尺,快被国家队暴力狂撸了。】

来源:央广网

央行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存放存款准备金政策的通知》,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存放存款准备金从即日起取消。另外,央行还下发了《关于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的通知》,从9月11日起,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也将从20%调整为0

2015年8月,央行下发《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财务公司)向央行缴纳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2016年,为抑制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的顺周期行为,央行对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政策。

据了解,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业务范围界定为:境内金融机构开展的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客户远期售汇业务,客户买入或卖出期权业务以及包含多个期权的期权组合业务;客户在近端不交换本金、远端换入外汇的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客户远期购入外汇的其他业务);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他客户开展的前述同类业务产生的在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的头寸;人民币购售中所涉及的前述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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