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桎梏,中外模式,本质上都是相似的。
依法治国,依托的是与时具进的法律。法律,是人制定的,会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因此,构建一个专业的立法、执法体系,就等于人类把社会生产秩序控制在自己手里。这个体系,是不断建设过程,是跟随社会生产力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是符合科学的。这套方法,是罗马创立的现代法治。
传统桎梏,是怎么玩滴?
首先,设计一套先贤的语录,构筑一个文化体系。其次,形成一个神职人员系统,讲解先贤的经典,创立各种门派。最后,各种门派互相掐,甚至于杀戮。这套逻辑,有很大差异性么?
西方、中东,在一神教上,体现的更加凶狠而已。神职人员,这个层次,代表上帝来授予人类君主统治地位,具有不可质疑性。但是,神职人员这个阶层,相互之间对于经文的理解不同,派别不同,杀戮比异教徒还惨烈,带动信徒互相杀戮。社会生产,严重凋敝。法制建设,无从谈起。
中国传统模式呢?儒家思想,是由儒生们解释的。儒学,又是统治阶级必须的显学。儒生,就是中国的神职体系。千百年来,不管社会怎么发展,儒生对儒学的解释解决一切问题。虽然,中国不是一神教,是无神论,但是,封建桎梏的强大力量,一万年也无法摆脱循环。2000年死循环下来的子子孙孙,不砸碎,能翻身么?法,是什么东西?有人在乎法律么?社会秩序,始终都是依赖传统文化维系,何曾真的有过法制?
一神、无神,在2000年前经文解读下,对社会桎梏作用是一样的。所谓的区别,不过是中国死的人少些,稳定的虚弱的胖子。欧洲死的人多些,打的头破血流,二逼的无以复加而已。
能理解这些的后世,或许,才能真的重新审视建国后那场所谓的文化灾难。那场灾难的参与者,算是对祖先遗留下来的思想惯性的大洗礼。信的一切,都砸碎之后,坐下来冷静的反思过后,才深刻理解灵魂从此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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