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增加值是金融业从事金融中介服务及相关金融附属活动而新创造的价值,是一定时期内金融业生产经营活动最终成果的反映。金融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计算方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金融业由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业活动组成。其中,银行业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银行(即政策性银行)。证券业包括证券市场管理、证券经纪与交易、证券投资、证券分析与咨询活动。保险业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保险辅助服务活动。其他金融活动包括金融信托与管理、金融租赁、财务公司、典当以及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动。
2015年,我国金融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5%,这个总规模,未来不太可能继续增长了。未来,银行、保险、证券,会相互竞争分配整个盘子里的利润,而金融业整体利润空间不会增速大幅超越GDP增长了,这是毫无疑问的。
为什么,会得到这个判断呢?这又要回到前面计算国民生产总值里旁氏融资的付息成本问题。金融业增加值占比8.5%,这是收入-应付利息得到的结果。应付利息,是融资者给投资者的利息成本,是付给全社会的存款、理财、保险投资者的。金融业收入占比,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5-20%,将成为极限水平,再高就是脱实向虚,让实体经济无力还本付息。
降低金融业的收入占比,就只能从降低付息成本着手,因为,金融业自身竞争不会从伤害利润着手。所以,央行指导理财收益率降低,包括降息,都是为了减轻实体经济压力。金融业本身整体收入增长超过GDP越来越难了。不过,旁氏融资本身内在的压力决定了银行业资产扩张速度是不会轻易降低,这就在量上保持高速增长,因此,必然从降息到降低利差一步步收缩同GDP的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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