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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办法征求意见:拟禁四方式获取资金

(2015-12-28 12:40:32)
分类: 转载精华

【注:这个态度是正确的,有事说事,有问题解决问题,保险公司资本金补充有漏洞就解决,跟前海人寿恶意收购万科股票有什么吊毛关系。前海人寿的资本金筹集方式有问题,那是整个行业的问题,保监会不明令禁止,那是政策监管漏洞。你出文件,人家补充资本金就完事了,私募发行普通股有的是潮汕资金入股。你能因为保险公司买了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公司股票,就不让了,违反公司法么?这个破事,以这种方式解决,是最公道的。接下来,前海人寿只要把融资充底的筹码撤了,换成股东资本金,这个事就变成万科怎么应对24%的大股东了。四分之一被拿下了,这个事无论怎么看,都很难弄。】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 保监会12月28日发布公告,对《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禁止保险公司通过四种方式,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工具:保险公司通过借款、拆借及投资认购人发行或控制的权益工具或债务工具等方式向认购人提供资金,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工具

  保险公司通过向认购人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使认购人获取资金,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工具;

  认购人通过发行信托计划、银行借款等方式获取资金,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工具;

  认购人通过其他方式使用或变相使用保险公司的资金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工具。

  另外,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普通股的方式补充资本;投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出资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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