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存款保险制度评论
(2014-12-01 07: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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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投资札记 |
【存款保险制度评论之一:对储户】存款由过去国家全额隐含保险,显性化为单个机构单账户本息50万以内。属于以下几种情形的没影响:1.在一家银行本息额低于50万的;2.金融机构根本没有倒闭风险的。对于过度谨慎的储户来说:1.存款的安全性得到彰显;2.高过50万的可能会在多银行开户,令存款分布更均匀。
【存款保险制度影响之二:对银行】存保制度意味着银行不破产成为历史,最有竞争力的银行将是能够在营利性与安全性上最佳平衡者:过度追求利润意味着承担的风险过高,会丧失谨慎的存款客户,保费也更高;过度谨慎意味着盈利过低,无法应对存款竞争。客户在银行间多家开户避免单户超50万,会削弱大行优势。
【存款保险制度影响之三:对债市】利好利率债。因为:1.存款保险的基金投资渠道只能是在央行的存款或买国债、政策金融债;2.如果你的钱超过50万,超过部分买国债也是安全的。
【存款保险影响之四:对货币政策】存款保险基金需要商业银行缴纳部分保险金,其中有部分资金的投资渠道是存入央行,这意味着事实上在回笼资金。如果规模较大,则需要降准予以对冲。
【存款保险影响之五:50万以上的还安全吗?】一般来说,即便在一家金融机构存款超过50万的保险额度,这家机构出问题后也不意味着超过50万的都没了,因为1.如果该机构被兼并收购,客户的所有存款仍是全部安全的;2.若破产,则残值还可以部分补偿客户损失。
第二条,是很多人的认知误区。简单的理解为,储户会因为安全原因,仅仅选择大行。
事实上,单纯从存款保险制度的设定原则看,必然出现削弱大行优势。所谓改革,就是要改掉以前大而不强的格局。改的就是大行,自然制度设计有利于小行因强化自身竞争力脱颖而出。
大和强,是完全两码事。对于这个概念,我已经说过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