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员工持股新政
(2014-11-17 2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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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金融业 |
【注:银行业,全行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就是近在眼前。原则上是增发,反对声太大,或许,有可能转变成二级市场买入。目前看,管理办法的核心思想有可能转移到直接二级市场买入,这会成为很大的利好。】
来源:招行银行网站
与此同时,财新记者获悉,财政部拟定的有关《金融企业员工持股股权计划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已上交国务院,有望于年底前推出。这也是自2009年财政部暂停金融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后,重启对金融企业的股权激励制度。
《管理办法》旨在把高管和员工利益与企业经营状况捆绑。据一位参加过征求意见稿讨论的人士透露,《管理办法》的核心是,金融企业员工可以用薪酬中的部分奖金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高管和一般员工的申购比例不同,员工持股限售期一年,高管限售期二年。该办法按照自愿原则,并非强制执行。
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的演进十分曲折,曾经掀起了多次高潮,但是每一次都由于各种问题而被紧急“叫停”。尤其是国有金融类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一直是市场关注焦点。
与国外的员工持股计划立足分享增量利益、通常给予员工打折价或奖励相比,在中国员工持股计划中,员工购买的公司股份既不能打折,也并非公司奖励,而是员工用自己的存量薪酬购买。一位银行高管表示,积极的意义是建立了一个机制,但“半自愿半强迫,职工大会要半数通过,高管和中层必须参加”。
员工持股重启
员工持股,即通过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使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利益冲突的问题,是解决中长期激励机制的主要办法。
民生银行的公告称,拟发行不超过140846万股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民生银行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为核心员工,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前述公告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5.68元/股),员工持股期限不低于36个月。该计划有待通过银监会和证监会的批复。
自2005年以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出了员工持股制度。2006年,由于宁波银行(002142.SZ)、北京银行(601169.SH)上市中披露的股权激励事件,引发了市场对商业银行尤其是城商行员工持股问题的关注。当时宁波银行的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比例高达近20%;北京银行员工持股人数占比达全行员工的95.51%,持股占总股本的3.62%。这两家银行的员工闪电晋身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高管身价均超过亿元,甚至北京银行出现了上千名的“娃娃”股东。一时间,员工持股成为监管和市场争议的焦点。宁波银行和北京银行的问题并非个案,全国100多家城商行普遍存在前述问题,绝大部分是历史形成的。
2007年底,银监会将城商行内部员工持股上限从20%削减至10%,除持股比例外,持股额度也进行控制。此前,2000年央行关于城商行吸收自然人入股的规定中要求,内部员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财政部和国资委在2006年颁布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要求,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份总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与此同时,随着2008年非国有背景的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6600万元“天价”薪酬、上市国企期权问题、各大机构上市后工资水平明显上升、多家保险公司和银行实行股票增值权计划等出现,掀起一波又一波争议。政策随之进入密集期和冰冻期,员工持股迅速“降温”——2008年10月,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相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春节前夕,财政部下发《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表示“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暂时停止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直至四年后政策才开始解冻。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2014年5月初,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业界称为“新国九条”,其中提到“加快推进市值管理、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为响应“新国九条”,2014年6月20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此前《指导意见》已起草两年,征求数轮意见,迟迟未曾出台。
2014年9月,国资委改革局处长郭子丽在“2014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高峰论坛”上亦表示,国资委正会同证监会、财政部制定推进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指导意见,预计明年出台。持股方式可以员工直接持股,也可以通过平台公司等方式;股权来源是增资扩股而非存量股转让;实施要以试点先行的原则,防止一哄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