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境内发行优先股获证监会发审委通过
(2014-11-03 19: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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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金融业 |
【注:兴业,通过优先股发行,自身内生性增长,业务转型,基本可以保证不进行股权融资的前提下,实现合理增长。唯一需要控制的负面因素,就剩下呆坏账影响。】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高翔)兴业银行今日公告称,2014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4 年第 188 次会议审核通过了该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的申请。 在收到证监会的核准决定后,将另行公告。
根据银监会《关于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兴业银行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 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发行方式为分次发行,其中2014年发行量不超过1.3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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