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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新规:银行理财可直入银行间债市 资金池模式将受限制

(2014-02-16 10:37:20)
标签:

育儿

分类: 金融业

【注:不搞资金池,就会降低很多风险。银行理财,高达10万亿的规模,是中国债券、股票市场的唐僧肉,正在被有序的引导进直接融资市场。这些唐僧肉,原本是被引导进投资信贷市场滴,正在被政策性改道。】


  来源:华尔街见闻

  本周四,央行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的细则,其明确规定银行理财产品应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要求这些产品与所投资产一一对应,独立交易,且由第三方托管

  这意味着银行理财银行间债市开户重启,银行理财的丙类户全面升级为乙类户,以往理财产品资金池模式在银行间债市将受到限制,第三方托管的引入也切断了理财产品与自营账户之间的利益输送渠道

  这份《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落款时间为1月26日,今日正式公开。该通知只向包括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在内的16家银行下发。这是央行首次发布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的条件。

  确定银行理财的乙类户身份

  《通知》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应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户的理财产品,其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并凭备案通知书在同业拆借中心申请办理债券联网结算手续,由其托管人和管理人向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请算所申请开立债券账户。

  目前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账户分为三类:"甲类户"、"乙类户"和"丙类户"。甲类为具备债券结算代理或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等可以直接开展债券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丙类户则为需要委托结算代理人办理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按照相关规定,丙类户不允许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必须委托结算代理人办理债券结算。

  而此前银行的理财产品因面向普通投资者,央行未允许其在银行间市场开户,银行理财产品则通过丙类户运作,丙类户再通过甲类户代理交易和结算。

  因此央行的新规意味着监管层正式确认了银行理财的乙类户身份,可以进行开户。

  从2013年4月债市风暴发生以来,监管层禁止了银行自营账户与理财账户之间的交易结算,新增开户也被禁止,此文的下发不仅明确了理财产品开户的各项条件,同时也标志着银行理财在银行间债市开户的重启

  资金池模式被限制

  《通知》明确规定,申请开设账户的管理人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具有专门的理财投资管理部门,并与自营部门的资产、人员、制度等完全分离,以及业务操作中前、中、后台的完全分离;

  二是与理财投资管理业务相对应的交易前台、风险控制、清算结算后台的岗位设置完全分离,每一岗位至少配备2名熟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专职人员;

  三是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开展理财投资管理业务,实现每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大智慧阿斯达克通讯社引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士的话说,

  《通知》下发的背景应该是限制理财产品资金池,不让搞资金池了。规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市场,然后限制关联交易

  而国泰君安债券分析师李清则认为,此前银行理财也能在银行间市场开户,丙类户和乙类户都有,但是都以资金池的方式,一个账户有多个理财产品,这次要求一个银行理财产品一个交易账户,是将理财账户规范化。

  引入第三方托管

  除了以上两点,《通知》正式引入了第三方托管的概念。其提到,

  管理人的自营债券账户和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交易。

  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

  路透中文认为,当前银行理财一般都托管在自家银行,这样不仅有托管费收益,对此前与自营交易结算,以及机构代持等交易也相对便利,不过自托管的防火墙虚置问题,对监管层引导的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不利,第三方托管也一直是行业呼吁方向

  而此次引入第三方托管,明显从开户便利上给予了支持,如果银行继续选择自托管,则不能以组合名义开户,理财产品的开户将相比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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