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上调国内银行债权风险权重
(2011-08-17 09: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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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金融业 |
【注:鼓励小微、个人信贷;打压二套房贷、银行间债权。零售银行,是大趋势。】
近日,中国银监会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表示,《办法》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信用风险标准法的规定,并考虑国内银行实际,细化了各类资产风险权重体系,提高信用风险资本要求的敏感度;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要求。
与现行方法相比,《办法》在权重法下资产风险权重体系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以债务人的外部评级为基础;
二是取消了对境外和国内公共企业的优惠风险权重;
三是对工商企业股权风险暴露不再采用简单的资本扣除方法,而是区分不同性质的股权风险暴露,给予不同的风险权重;
四是小幅上调了对国内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从20%上调到25%);
五是下调了对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到75%);
六是下调对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到75%);
七是对住房抵押贷款区分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给予差别风险权重,一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45%,第二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