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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理财市场风险值得警惕

(2011-05-29 07:57:53)
标签:

杂谈

分类: 金融业

  继今年3月29日上海银监局提醒“四专一主动”防范理财诈骗之后,4月14日上海银监局再次发布《关于近期上海地区银行个人理财市场销售行为的风险提示》,进一步对个人理财市场进行规范引导。前者针对投资人,后者针对发行人。这说明,当前的理财市场存在潜在风险,值得业界和投资者警警惕。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内各家银行发行了大量理财产品,且呈现迅速增长的势头。据普益财富相关统计报告,仅2010年,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就多达9958款,募集资金规模约为7万亿元,较2009年发行规模增长46%,其中保证收益型产品约3328款,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约1134款,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约5496款

  目前,由于银行贷款增长较快,央行不断上调准备金率,存款出现波动,银行体系内出现结构性流动性紧缺的隐忧,即部分金融机构备付率持续偏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依然存在,大型银行面临存款压力、头寸紧张,一些中小银行流动性缺口甚至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为保证年初在信贷市场抢得先机,囿于贷存比压力,吸存大战无可避免,而利用理财产品揽存则是一种可操作的选择,而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诚如上海银监局发文中指出的,“目前上海地区部分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环节中存在客户适合度评估流于形式、风险提示不到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理财销售人员误导客户等问题,违反了银监会相关规定,给银行理财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对此,一位深入研究银行理财产品案例的专家认为,其中蕴藏着巨大的风险,爆发可能先于地方融资平台。他分析指出,现在的理财产品有“高息揽存”的一面,银行很可能只有拆东墙补西墙,通过不断发行高息理财产品以腾挪窟窿,“有若多米诺骨牌,未知局面恶化的那一天何时到来。”

  作为热衷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同样存在风险。不法分子借理财名义实施诈骗犯罪活动,是首先需要防范的风险。为此,今年3月29日上海银监局提醒投资者要做到“四专一主动”,即:认准专职人员销售、通过专门渠道购买、开立专用账户管理、进行专业风险测评,主动查询对账。若盲目投资,一旦受骗上当,可能血本无归。即便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也须有风险防范意识。银行理财产品分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三个类型,风险则呈递进式:保证收益型产品风险相对较小,预期收益率较低,但一般都能实现其承诺的收益率;保本浮动收益型,难以保证投一定能获得预期收益率;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可能会获得较高投资回报,也可能导致投资本金损失。某国有银行的一款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5%,而到期收益率仅为1.53%,两者相差13.47%;某商业银行的一款证券投资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5%,而到期收益率为-5.81%。去年上半年,招商银行自己盈利50%以上,而其理财产品累计亏损近40%,自己大赚,为用户理财大赔,有媒体评论置疑:“招行是太会经营了,还是太不会经营了?”因此,客户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时,不能光听银行理财经理忽悠,要学习和掌握必要投资理财知识,弄清楚预期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承诺高收益不一定兑现,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止损预案,学会看理财产品说明书,谨慎签订理财合同,切忌盲目购买理财产品。

  金融是代经济的核心,事关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与亿万客户利益息息相关。目前,我国银行业总体运行状态和业绩良好,但也存在潜在风险。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是包括政府、银行和客户在内的全社会共同责任。因此,需要银行加强内控、规范经营,也需要客户慎重选择理财产品、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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