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2011年,银行业盈利模式的转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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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金融业 |
资本监管趋紧的深远影响:规模增速向ROE 回归
全球金融监管正在酝酿新一轮的改革,将大幅度提高银行体系资本质量和资本数量。是G20 提出的改革目标。银监会也曾表示在Basel III 最终方案公布后适时出台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总体框架和路线图,当前我国银行业的资本状况是基本上满足Basel III 的,所以执行标准要比国际标准更为严格,这点毋庸置疑。目前正在研究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CCAR 最低或将提升至8%,并有超额资本要求0%-4%(系统性银行必要时0%-6%);按拨贷比2.5%或者拨备覆盖率150%达标而产生的拨备高者计提拨备。
契合“十二五”规划和经济结构转型,2011 年是新资本框架出台较为合适的时间窗口。不同于2009 年底的资本标准提升(CAR 由8%到11.5%/10%),本次监管升级将给予商业银行一定过渡期,并利用超额资本来强制商业银行实现规模增速放缓。
不同于市场的观点是:我们短期内并不担心银行股的再融资问题,而更关注银行规模增速将向ROE 回归的趋势。
若监管层对CCAR 要求(加上超额资本要求后)为9%以内,则近两年无需担心大规模银行股的再融资问题。根据2010 年底的核心资本(考虑已经公布的股权融资计划)+ 未来利润内生补充资本来推算,若2011-2013 年上市银行的RWA 复合增速小于20%,则2013 年底大多数银行的CCAR 仍能维持在9%附近,若RWA 复合增速小于16%,则大多数银行的CCAR 能维持在10%附近。
若监管对CCAR 的要求超过9%,将会引发上市银行在2013 年左右集中融资,这取决于监管的最终标准及执行的时间表。但融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的发展问题,尽快实现规模增速向留存ROE 水平的回归以降低资本消耗才是可持续发展之路。
倘若假设对核心资本的要求为极端的12%(=8%+4%),静态看上市银行2011 年底CCAR 达到12%合计产生的资本缺口将高达8800 亿元!先撇开资本市场是否愿意承受高额融资不说,融资过后行业的规模发展困境依然不会改变。
但是同样的问题换一个角度,如果要求银行在2013 年底前CCAR达到12%,同时银行2011-2013RWA 的增速放缓至10%,则上市银行的资本缺口就会下降至2000 亿元左右。
假定商业银行仅能通过内生利润补充核心资本,则规模增长并不必然降低CCAR 的条件为生息资产规模增速(RWA%)不超过留存ROE 水平。
若: CCAR(t+1)≥CCAR(t)
则有:[E(t)+ E(t)*ROE(1-d)]/RWA(t+1) ≥ E(t)/ RWA(t)
即: E(t)[1+ ROE(1-d)]/[RWA(t)*(1+ RWA%)]≥ E(t)/ RWA(t)
所以:ROE(1-d) ≥ RWA%(其中E 为核心资本,d 为利润分配比例)
实际上监管思路中对反周期超额资本的要求反过来会限制商业银行主动的规模扩张,因为过高的规模增长(主要是信贷)将会导致更高的资本要求。
规模扩张驱动的盈利模式将向ROA 驱动的盈利模式转变
R=A*ROA=E*ROA*A/E,资本既定的条件下,资本充足率限制了可运用的最大杠杆倍数(A/E),进而限制了A 的扩张速度,所以ROA 决定了内生补充资本的能力,不仅如此,商业银行若能有效提升ROA 水平,还可获得超越同行的盈利增长,即ROA 的差异还决定了利润增长速度的差异。
例如有两家银行A 和B(假设目前ROA 水平均为1%),在资产规模均增长15%的情形下,若A 银行的ROA 由1%提升至1.1%,则可实现净利润增长26.5%,远高于B 银行(ROA 不变)15%的增速。
ROA 管理与提升路径:
(1)息差和信贷成本的差值最大化管理;
(2)大力发展不占用资本的非息收入;
(3)管理效率的提升。
因为ROA
= Interest Income/A+Non-interest Income/A-Burden Cost/A-Provision/A- Tax/A
= ((NIM-Credit Cost)+ (Non-interest Income/A-Burden Cost/A))*(1-t)
香港银行ROA 和内地银行ROA 比较总体来看,香港银行业的ROA 高于内地上市银行大约26BP。虽然内地银行业的NIM 水平和费用支出对ROA 的贡献显著高出香港银行业,但显著偏低的非息收入使得ROA 低于香港银行,香港银行的非息收入占平均资产的比重较内地银行高出多达100 个BP。
内地银行的信贷成本较香港偏高,若考虑信贷成本后的净息差水平((NIM-Credit Cost)/AA),则内地银行仅高出香港银行26 个BP。
美国银行业的ROA 水平高于我国约45 个BP,在收入贡献上,美国银行业均好于我国银行业;而在支出贡献上,我国银行业占据明显优势,尤其是美国银行的成本收入比高达50%-60%,导致其ROA 中费用的贡献高达-3.46%。
美国银行的高风险高收益体现为:扣除信贷成本后的净息差((NIM-Credit Cost)/AA)为2.83%,高于内地和香港银行业69 和95个基点。当然在金融危机中多数银行的信贷成本的大幅上升基本吞噬了净息差。
和香港银行业一样,美国银行业的非息收入占比高,对ROA 的贡献度超出内地银行业244BP,超过香港银行业143BP。说明混业经营模式和金融创新都为美国银行的非息收入提供了土壤,而我国银行尚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非息中除手续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占比的提升空间相对有限。
经过比较香港和美国银行的ROA 驱动因子,长期看:
(1)从利息业务的综合收益角度,内地银行的息差与信贷成本的差值下降空间有限;
(2)内地银行通过“发展非息收入,提高非息收入占比”提升ROA的空间很大。
通过比较香港和美国银行业的收入结构,得出:内地上市银行2009 年收入结构中手续费收入和其他非息收入占比平均为11.9%和4.5%,均远低于香港和美国,可见非息收入,尤其是手续费收入的成长空间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