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态的文摘繁荣
(2013-05-07 10: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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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不客气地说,我国很大一部分文摘类期刊是靠侵犯原创者的著作权来生存的。有许多文摘类报刊转摘了别人的作品,既不署名,也不给开稿费。即使作者发现自己被侵权了,为了那仨瓜俩枣的稿费,也不值当去追讨。这也使文摘类报刊有恃无恐。”这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报刊司副司长张泽青的话。(《人民日报》“为什么中国的文摘类杂志还能逆势增长?”)
这话令我特别共鸣,因为我深受其害。在我十多年的情况编辑生涯里,常常要和文摘杂志打交道,我曾编发不少文章被《读者》转载,有一次我自己打电话给这家杂志社,对方很不耐烦地说会发的,就挂了电话。后来我只好让作者亲自再打电话过去索要稿酬,几番折腾。事实上,《读者》只支付了作者稿费,根本没支付首发刊物的版权费用。干过一线编辑工作的人都知道,编发一篇好文章得付出大量心血。好文章里选好文章,太容易了。
同类的《青年文摘》做得比较好,这本杂志的编务会主动打电话过来,有一次甚至连续打了几个电话加上电邮询问原单位,找到我要作者的通联。并且是作者、原单位、推荐人,一文三酬。另外一本《青年博览》也是主动在微博找到我,支付转载文章的稿酬。
但是这几家名刊之外,主动自觉的少之又少。在期刊文献检索网站很容易就查到,全国有几百家报刊转载了我的文章,支付了我稿酬的文摘报刊,屈指可数。我曾经单独花了几天电话追讨,要么邮汇来几十块钱,要么满口答应,但绝对不付。为了一两百块的标的物去起诉,又太繁琐太不划算。
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报刊转摘不必事先取得作者和原发报刊的许可,只需事后支付稿酬即可。既然被豁免了取得授权的义务,那当然是有恃无恐,转了再说。当作者登门声讨,打发一点就是了。
张泽青说的话其实很客气,这一大批文摘报刊,本质上就是血吸虫,以吸血为生。
以《青年文摘》为正面例子,对于报刊来说,找到作者付酬实在是太容易了。即便实在找不到,还有著作权机构代转。
尤其是近年来大家的版权意识增强,《青年文摘》《意林》等刊物干脆直接给作者寄合同,邀请授权。那些转载了当什么都没发生的文摘报刊,就是在装睡。根本就不存在联系不上无从付酬的问题。不告而取有当下的法律容许,但事后沉默,那就是无耻。
2012年时文摘杂志《小说选刊》与原创杂志《收获》大打了一场口水战,其中的核心矛盾,其实《收获》主编一句话就说清楚了,“一篇中篇小说《收获》付了3万元稿酬,选刊给《收获》200元,给作家也不过一两千元。”
这核心冲突其实就是利益冲突。“著作权”的诞生和相关立法,就是为了保护创作的利益,在讲利益和促传播之间形成平衡,良性循环,文化出版才能繁荣高质量。偏向鼓励传播,牺牲了第一手的作者。指望道义约束文摘太不靠谱。
常态的出版行业应该是大部分原创繁荣,有那么几十本文摘精华中选取精华足够了。而中国现状是大部分的原创报刊举步维艰,上百家的文摘类杂志还能逆势增长,实属病态。
注:见报版内容有精简,链接: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3/05/442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