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性之间,谈判胜“批判”
文 /沈嘉柯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的副教授何光顺,在课堂上宣称女大学生应有充裕时间打扮,呼吁可以取消上第一堂课,“让女生早上8点半起来上课,真是太残酷了!从7点到9点的时间应该用来化妆,然后再优雅地进入学堂,于是男生因为美的感动和鼓励,就会赢得奋斗的动力了。”
大学男教授让女生上课不妨迟到化好妆来,男生们振奋些。有女性媒体人指这是取悦和物化女性。何教授的言论这算事吗?算,也不算。
男女平等是国策,之所以说算事,因为男教授只说了自己性别的一半事实。说不算事,因为女性要争取的,恰恰是不将其当做一件事。这可以用应然和实然来理解,也可以用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理解。
社会再怎么前进,人本身还是高级动物。这种动物性不止体现在男性对女性的欣赏,强调女性性别色彩的作用,也体现在女性对男性的要求上。男教授希望女学生好好化妆,美丽出场。其实女生照样直接,对那些仪容良好,风度翩翩的男老师,支持更多。对外貌出众,外表清爽,身材很棒的男学生青睐有加。大家附近开个奶茶店,请来帅哥店员,生意就好很多。这种相互的性别要求,是改变不了的生物进化的本能。
美的感动和鼓励,赢得奋斗的动力,这句话没错,因为是男女通用的。取悦和物化从来都不是针对女性的“专利”。大学里的男生追求女生,一样会作出各种取悦女生物化自身的行径,送花跑腿甘当男仆等等。
对男权思维和男权色彩的行为,有一条漫长的消解之路要走,但通往融洽的消解,不会是尖刻指责与批判,而是法律划定了雷池,在冒犯和侵犯之间,有更加柔性的沟通方式。
日常生活不止充满了男权,也充满了女权。“不像个男人”“不像个女人”的双向指责,向来不绝于耳。因此心理学家们开始倡导,男人学点女性优点,女人学点男性优点。
台下女生大可反将一军:教授您也要儒雅可观,我们上课才积极嘛!教授充其量讪讪作罢,女学生尽管做自己,听课学习照旧如常。甚至于,要不要这个权利,完全可以女生们自己投票决定。男教授提出的建议,女学生可以自主确定。
号召大家检讨“男权”,恰恰是一种单向逆反。这种把两性普通的行为模式,抬升到男权位置加以批判的做法,是“男权社会”惯用的糟糕手法。把教授骂个狗血淋头,投诉他下课,有用吗?没用,反而更加隐性,转为其它冒犯形式。
打个比方,在法学领域刑法是制裁震慑,民法是利益妥协。正常社会中,不管男女,侵犯之外的冒犯,更适用于“民法”。不光是民主政治要讨价还价,男女两性的相处,从学校到家庭,到办公室,一样是讨价还价。有时候针锋相对有来有往,有时候互补互助彼此取悦。两性融洽,才能社会和谐,这不是套话,是实打实的大众必修功课,要谈判,而不是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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