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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系列小说创作谈

(2015-10-31 23: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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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徐东

 

在《欧珠的远方》中提到的冈仁布钦和纳木那尼,以及这两座雪山之间的玛旁雍措和拉昂措,我都没有去过。我去过西藏,在西藏待了三年。

我看的山很多,看天空的时候也很多。那里的阳光充足,水清澈。心里有诗的人,随便捡起一块石头都觉得有灵性。

十多年后我写我心中的西藏,事实上并不是真实的西藏,准确地说,西藏成了一个使我想象的地方。西藏不是我的故乡,也不是我童年才有的记忆。西藏是我待过三年,对照以后的十多年时光时,使我必然要产生想象的地方。

我写都市或乡村题材的小说也有一些,但是那样的小说并不能给我飞翔的感觉。我写关于西藏的这组小说,感到自己的心是飞翔的,尽管我虚构得厉害,但我信以为真,并固此感到美好。

在《欧珠的远方》中,欧珠这个人来自于我经常看到的,那些经常在墙根下蹲着的男人。十多年前我就觉得,他们的悠闲自在使人羡慕。我对那些男人说不上有什么感情,也从来没有过交谈。我只是感到,在西藏那样美的天空下面,在西藏那样美的村庄或县城里,有那么几个人,他们在那一刻什么都不干,却在默默享受时光,也许他们是代替我们所有的人在享受。他们有着城市中的人所没有的安闲自在。城市人是忙碌的,即使没有什么正事儿干,也会以搓麻将、看电视度过。我们没有那样的心情那样享受时光。

想着西藏,想着城市,想着自己的生命中变幻的一些捉摸不定的事物,有一种语言,在某种创作激情下,璨璨地蹦出来,心中本来模糊的一个人,或者一个故事,一个个场景就存在于小说中了。

我发现,我也是自由的,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自由。我让欧珠在自己的感觉中隐身在别人的身上,于是他就觉得自己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他就是别人,别人就是他。他为什么总是摸着一块石头呢,因为他心中的想法太多了,怕手中没有石头自己会随想法飞到天上去。这形成了虚构的现实。这样的现实,我想要达到一个什么效果呢?或者,我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只是觉得,我们现实的生活,需要一点想象力,需要一点不可能的可能性,借此释放我们蒙尘而压抑的心灵。

对于我来说,欧珠的存在,是这个世界新秩序的开始。所以我借一位喇嘛的口说:“混沌的世界需要排顺序的话,我想应该从你来排起。”怎么排呢?其实没有答案。欧珠强调“一切都在远方”,我的意思是一切可以从远方开始——既然我们在我们的惯性中无法停下来,我可以借助于小说的形式提出这样一个从外部看当下,从外部看世界的方法,给现实的世界一个新的开始。

欧珠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他有妻子和孩子。小说中说到这些,这是虚构的必要。显然,在现实中也会形成这样的局面:一个男人不干活,被妻子和孩子养着,这是说不过去的。欧珠过多了那样的晒太阳的日子,他自己也会对自己提出要求,因此他意识到要去远方,要告别原来的自己。远方有什么呢?我不能明确地说远方有什么,或者也可以说,远方一无所有,远方也无所不有。

欧珠并不爱说话,他的眼睛总是喜欢望着远处,他更喜欢想象,他说自己一说话这个世界就变了。他对自己十分自信,因为想象的世界使他自信。欧珠的想象和自由,与我的想象与自由,有异曲同工之处,只不过,一个是小说人物,一个是写小说的。

我也使用了大胆的夸张,我说欧珠晒了一天的太阳,在晚上回到家的时候他的身子也是暖洋洋的,在缺少光的房子里,他的身子甚至是会发光的。我觉得自己这样写很好玩,也并不是全为了好玩,因为我觉得,爱有时候就类似于光和热。

并不是一个闲着的人对于别人来说就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人人都在影响着别人,人人都离不开别人,而某人离开某人,某人仍然要面对某些人,或者自己,尤其是自己。自己相信某种活法,而且,内心觉得活得美,这,有谁能管得着呢?尊重别人,爱自己也爱别人,这是我理想的人与人的存在方式。显然,现实不会那么简单。所以,欧珠必然是要去他的远方了。

我会说一些模糊的话,但显然,明眼人清楚,我们的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无论我们看到过多少只从天空中飞过的鸟儿,我们仍然不能够像鸟儿一样飞起来。我们只能发明和制造飞机来使我们飞起来,但那不是我们在飞,而是飞机在飞。飞机飞起来,归根到底是人的梦想在飞。

一切事物,一开始是梦想,到后来不见得不能实现。一切事物,一开始是模糊的,到后来不见得不会清晰。在我看来,人人都是渴望生活在幻想里,如果幻想如同现实,但这显然不可能,所以,欧珠说他“守住了时间……”对于我们这个时代而言,我觉得一切都太快了,就连我们的想象都有点跟不上了。而且,这个世界的变化,看看那些被父母,被老师督促学习的孩子便可以知道。这个世界的变化具有强迫性质,而幸福感却并不见得会比以前几个世纪增多,相反的是,我们更为焦虑和不安。我们无法更好地守住我们的时间。能守住时间,不愿意时间推动着生命向前,愿意停留在想象中,这个愿望是可爱的,而且也不是无用的。看《全球通史》这本书时了解了什么叫“两种文明的滞差”,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的滞差,已经成为了人类共存的一个严重的危机,因此说,我们注重精神时间在我们心中,和心外的世界的确立,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生活,更好地发展。

欧珠在我看来是有着大智慧的,虽然他看上去傻。一个有着大智慧,或者说具有神性的人物,在小说的现实里(同样也是在生活的现实里),在一群平庸的人中间,欧珠必然不为人所了解,所接受。我无法在小说中表现得更多,或者说,创作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想得太多,以至于敲字的速度与想象的速度,或者说与灵感的自由来去的速度形成了一对矛盾。欧珠必然是要离开他原来的生活的,他也必然只能存在于远方。但是,当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的远方被形成文字确立下来,被人阅读后,我相信,总归是会产生一些意义。欧珠把过去盛在心里,走了。写到这儿的时候,我松了一口气。写作的开始,我并没有想到,欧珠真的就走出去了。常常,我并不能预知我小说的结尾,这正像我们的生活,我们自己,并不知道下一步会遇到什么样的人。

 

《格列的天空》取自《欧珠的远方》中出现的一个叫格列的人写的。格列的远方是他对绘画的追求使他迷失,欧珠的远方是他的想象让他迷失。小说中他们的迷失,有利于使我看到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迷失。因此“迷失”这个词用在小说人物身上,并不是一个贬义词。这两篇小说的写完成,中间隔了差不多两年时间。

《格列的天空》与以前所写的小说的不同之处是从一篇和西藏无关的小说《一场点石成金的表演》开始的。这篇小说是我认为写得较成功的一篇,我发现自己写得越发的自我与自由了,我敞开了很多东西,写起来感到有些不可思议的放松与自如。

《格列的天空》这篇小说,我把自己当成了格列。小说一开始我就写道:“很久以前因为想要去的地方太多,以至于左脚向东,右脚向西,无法走动,格列只能在原地徘徊。”格列在这样的矛盾过程中渐渐发现自己内心的需要了,他喜欢在心里装下很多东西的色彩,他想表现。一个相对现实的人物,他的妻子为他请来了老画匠,他学会了绘画。他想画出一个特别的天空,而这是困难的。他用了很多办法,最终放弃了回家。我只能这么处理,我不能让他像神笔马良那样,也不能像尤瑟纳尔在《王佛脱险记》那样让小说中的人物战胜了对手,我想给读者一种在远处的现实,这是一种精神,而非当下的现实精神,却为当下提出一种思考和看事物的方法。

那些关注当下,关注底层与草根创作的人,也许很难发现这也是一种值得借鉴和学习的方法。对于一个艺术家,一个写作者,他需要努力的方面太多了。一个优秀的作家,从读书的经验中获得观察生活的角度,而他的想象,或者说他的作品架起了一座从现实(作品是他们的现实,而现实也是作品中所具有的)通向人们的心灵的桥梁,使人们在看世界、看人生的时候有新的角度与感受。我们几乎不需要记得他们讲过一个个什么样的故事,我们想到他们便知道,他们以及他们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具有一种特别的气质为我们的现实和未来提供一种新的可能性。

我安排格列没有再回到自己的家,他走了。事实上,不管一个人再爱他的生活,他也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永远地活下去。而活着,我希望永远在一种更广阔的可能性中,这是不熄的希望。我的这篇《格列的天空》透露出这样的信息。

 

我不擅长讲故事,在《罗布的风景》这篇小说却讲了一个故事:罗布喜欢上了一个爱唱歌而且多情的女人,叫拉姆的这个女人在罗布的想象中是头驴。罗布的想象是我给的,我有这样的自由,这样的自由是由衷的。拉姆喜欢心里有她的罗布,又要跟生意人达娃私奔,而达娃偏偏挑上了罗布一起上路。他们一起走的路上彼此内心里看见了不同的风景。拉姆不同意达娃害罗布,因为她的生命中有一条河,波浪起伏的河水在她的生命里泛滥,让她的眼睛里有了泪水。罗布在达娃的劝说下又继续赶路,他渴望更美的风景来唤醒自己,于是他选择了一条特别的路。那儿是个大草原,在那高高的山间的草原上,那儿是另一片天地。在那片天地里,故事结束了。

若说西藏的美,的确是有那样的地方,那个地方想一想就觉得是太美了。许多年前,因为连队种的菜需要羊粪,我曾经随车去过那样一个神奇的地方。

我经常这么想:比起西藏,内地有什么风景呢?这么想对于在西藏生活过的我来说,是一种对西藏的怀恋。我心里有着西藏的一些风景:山南地区的,林周县城的,拉萨市的,还有我经过的却叫不出名字的地方的。那些地方的房子、树木、河流,、草地、田野、大山,我不想它们的时候,它们以它们的方式存在,我想它们的时候,它们给了我想象的自由。我尽可能地遵照它们本来的存在属性,但是必要的时候,我让空气也会说话,何况是实实在在的风景。风景的存在,在我的心里既是风景,又是另一种语言。

我去过的一些地方,成为我心里的一个个场景,场景的叠加,会使我的内心产生更美的风景。也有一个个我叫不出名字的藏族人,许多个我见过的藏族人,甚至不是藏族人,在我的脑海中晃过,就形成我虚构中的藏族人。一切都被心打破,重新合成。

那些有风景的地方,或者说西藏这个地方使我想写一篇叫“风景”的小说,这样想法在心里有了很久,我一直动不了笔,因为我想写一篇没有人物和故事的小说,只写风景。后来我发现自己只不过是痴想。但是我也清楚,没有这样的痴心妄想也不会有现在的这篇小说。虽然我只想写“风景”,但我不得不写到人,写到故事。因为没有人,风景的存在旧没有意义了,没有故事,人内心的风景则难以流动起来。

人内心的风景,才是真正的风景,会变幻的,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的风景。拉姆在我的虚构中被外部的和她的风景改变了。我是个笨人,需要痴想一些事,哪怕后来又被自己否定了所想的事,却必须要经过那个想的阶段。常常是,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痴想正是处于有心和无心之间的一种状态,因此不能说痴想使人一无所获。有时候,就像对某些事情一样,我们要有一种傻到底的耐心。

我一直庆幸自己因为有痴想,所以才有了这一系列的以西藏为背景的,纯想象式的小说。我喜欢有想象力的小说,因此我要求自己要调动想象来写。我写小说是快的,一个短篇小说常常只需要一两天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但是一篇小说的形成可能需要追溯到十几年前的某个场景或细节。例如《罗布的风景》中的罗布这个人,他是个赶毛驴的人。十三年前,我当新兵的时候去村庄里玩,就曾遇到过这样一个人:中午阳光很亮,他在一个村子的路口守着毛驴等活儿,而对面就是一个小商店。那个场面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毛驴和人的形象都十分鲜明,后来从我的记忆中很自然地就进入我的小说。同样在那个村子,有一个人家的窗台上有几盆花,那几盆花在小说中就成了拉姆要浇灌的花。十三年前对西藏那个白色村庄的观察,一直到写出那篇小说,这个过程使我想到更多。

我想,如果我一直在西藏生活下去,或者我从未去过西藏,我不会写出我的这个西藏题材的系列小说。同样,正是我在离开西藏的这十多年,我在城市中生活的这十多年,才使我有了想象西藏的冲动和想法,才使我写出了我想象中的西藏。而一直我在西藏如果生活下来,也不会有我在都市中创作这个西藏系列小说的可能,我可能就没有那样的冲动和想法。

我的内心有个比较,一个是城市,一个是西藏;不管是城市还是西藏,都是我曾生活过,都曾影响过我,都曾是形成我的思想和感情的外在的因素。时光和距离孕育了创造的种子和力量。西藏的存在,在我的心里经过时间和情感的沉淀已经是一个特别的地方了,也可以说,我用语言笨拙地画出了一幅幅画。的确,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痴想,我想如果语言也是一种色彩,那作家和画家就可以不用区分。天真的痴想,有时候使清醒的自己发笑,却也是一种乐趣。

我把我写的西藏,从不当成真实的西藏。这与城市题材的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城市题材的小说,尽可能地要做到有生活的气息,有当下的内容。我不知为何对小说家有这样的要求,难道我们扑面而来的生活气息不如小说中的生活气息更为浓烈吗?难道我写的西藏题材的小说,我想象的小说就不是来自于生活吗?我知道我这么说,会人不赞同,因为那些作家,他们认为自己的文学作品的确是高于生活,而且是属于现实题材的佳篇力作。这么说,我也会同意。但是我想坚持我自己的观点,我想:大家同样是有生活的,没有生活,作家不可能写出任何东西。想象也必然是来自于生活的,只是,作家如此逼近生活,与生活刀枪相见,以为吸引人,以为有艺术的真实,以为反映当下的生活,是时代的写照,事实上,忘记了生活与艺术应有的空间,以及合作人方式的多样性。

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个道理很多人懂得,但是有很多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知其三。世界上很多优秀的作家,不管是卡夫卡、博尔赫斯、马尔克斯,还是尤瑟纳尔,在我看来,凡是真正懂得文学的创作意义的,从来都是对生活与人有着别样的观察视觉、理解方法和表现手法的。

《罗布的风景》这篇小说,我是想要写出外部的风景,与一个人内心的风景。如果我这么说形成一种暗示,我愿意所有看到这篇小说的人内心都有一个容纳风景的新区间。

 

 

基本上,在同一时期、同一种语言气氛,在同一种创作状态下,相近的题材只写三篇。大体上,小说的语言还是我的语言,西藏题材的小说,是个特别情况,现在回顾来看,我在小说文本的尝试上,对小说语言的运用上,小说结构的探索上,基本上尝试了各种小说写法。《拉姆的歌声》这篇小说,相比较而言,这是个特例,是在写西藏类型的小说中,它的语言和小说中所透露出来的一些迹象,也是显得特别的。我在小说中说,达娃记忆中所有的夜晚叠加起来,使他慢慢忘记自己是谁了。原来达娃的内心有一个女人在唱歌,那歌声使他确定是拉姆在唱,他的爱情出现了。爱出现会让一个人忘记自己是谁,不管是夸张还是现实,这都说得过去。

西藏女子的歌,我是听过的,在那高大山间的草地或河边,有的女子,唱歌唱得好听得厉害。虽然我听不太懂,可是想起多年前曾经的,在那个美丽的西藏的某地,听过的歌,我还是能从心里生出一种感动。

我在《透明的杰布》里提到一个词叫“信以为真”,我觉得,我们的生活,有信以为真的态度,正是一种想象的现实。为什么这么说呢?小说是可以把这儿的生活和那儿的生活,可以把这个人和那个人合在一处,我们的想象中的生活为什么不可以呢?

达娃是一个喜欢女人的男人,拉姆是一个喜欢男人的女人,他们各自喜欢各自的,但是未必是和他们喜欢的人有爱情。爱情是什么呢?我相信,爱情可能就是一生只有一次的最强烈的心动。达娃去寻找拉姆,一直到变老了,拉姆也变老了,他们才见了面。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与小说不太一样的,但若要是说两个有情人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一起,到老了在一起,这也并非是没有过的事。

我的小说中的达娃,并不顾什么现实,他在寻找拉姆的路上,自己变成了一个老流浪汉。好在拉姆也一无所有,不然两个人就不平等了,就有可能无法在一起。显然,小说是可以这么虚构的,我说,在他们相见之后,拉姆唱起了歌儿,达娃也唱起了歌儿,他们在彼此的歌声中变得年轻了,走在人群中的时候,没有人能认得出他们了。理想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我在小说的最后说,拉姆的歌声飘到了天上,从天上又传到地面上,就像阳光普照大地,使地面上的花儿都开了。这么写,我是开心的。有时候,我就是这样让自己开心。

 

 

在我的感觉中,我觉得曾经活过的人都像树一样存在。因此树在我的想象中是神秘的。我在写完《独臂的扎西》和《罗布的风景》之后,便想写一篇关于树的小说。我开了很多个头,搜罗了我对树的所有记忆,仍然无法开始写。因为,我仍然不想有故事、有人物出现。这显然还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在西藏,我见过很多树。西藏的树,多少与内地有不同,与我在山东的家乡的树不同,与我生活过的西安的,北京的,和南方的树不同。我也不必说出树与树究竟有什么不同,有时候,我只在我的感觉中,在模糊中捕捉最需要说的。经常,我无力把握一些说来也许必要的细节,显然,在那样的时刻要遵从自己写作能力的现实,不能妄想违背自己写作的惯性,不然就难以进行下去。

有些树是生长在河套里的,而对于一个守林人,他看到别处的树,想到那些树也是自己要守的树,也是正常的。我不正是也把我自己见过的,喜欢的很多树盛在我的心中了吗?我在那样写的时候,感到自己虚构的世界不断变化和成长,使我想要什么就会获得什么。那些由树展开的想象,使一切美妙的风景与幽微事物都在我心底缓绵地展开,让我觉得外部的世界完全是可以尝试着打碎或分开来看的。

其米在乱石与稀疏的草中发现一根被太阳晒黄了的马腿骨,他的心被触动。这个情景也是我多年前去山下拉沙子时真正遇到过的,那根马腿骨曾经真正触动过我,使我想到我所见过的马。我是一个爱马的人,但显然,我不能提及我对马的感情,我继续得写其米。其米把拾起的那根马脚骨举到了空中,他觉着蓝蓝的天空被隔开了,高大的山被隔开了,广阔的大地也被隔开了。他看了很久,感到马腿骨隔开了世界,其中也一定有什么事物在飞奔。有什么在飞翔呢?我想,一定是逝去的时光与那时光里的生命。

我也总是在想,那些逝去的时光与生命总会有什么沉淀下来,影响着人活着的方式。其米因为感受到那些,他要奔跑了,他跑起来,像风一样越过石头与草。等他停下来后,心里生出了忧伤。为什么呢?我说“那马腿骨走进其米的生命里去了,这是真真切切的。死去的生命会留下一点东西照亮有生命的世界,其米本来可以把那根马腿骨放在原处,他却放进了自己的褡裢。混沌的生命感觉中一个模糊的世界也被放进去了。”

尽管我这样写了,读者也不一定了解我为什么这么写。其实,我多次经过自己的理性去想很多别人也许不想的事情,我写其米,其实也在写那种我思考的,生命内部的世界。不思考这些的人,也未必没有那样的世界,我只是想让人清楚,我们的感觉,预示着现在和未来。就像爱上一个人会一见钟情一样,这并不是说某个女人是天下第一美人,而是一定有一种什么神奇的东西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了。这种神奇的东西,有可能来自于彼此的感觉,来自于彼此的梦境。

其米带着他的那根马脚骨去一如继往地生活,但是他多了忧伤,别人不理解。他多了梦,并由自己的梦境走向了现实。他在布达拉宫的广场前做了试验,想要通过马腿骨与世界建立一种特别的关系。马腿骨是其米的道具,也是我虚构的道具,我的目的是,点到为止。事实上,不管其米怎么样看,他都难以发现什么人生的真理。真理岂是容易发现的?但是,他这种姿态在我看来并不可笑。例如我,有时会厌倦了一成不变的生活,虽然面对强大的现实世界我无力改变,但是我却要通过我的文字来说明:我们至少应该有改变的想法,这样的想法到了一定的时候就有可能变成现实。

作家要尽可能地把远处的事物看得清楚,这是因为过去的经验与现在的想象合在了一起。我们的精神生活,如果没有穿透现实的思考能力,那现实生活就自然缺少精神的空间。一般情况下,读小说的,谁会体会作者的用心呢。我们的生活节奏太快了,来不及回味本该回味的。

其米的生命中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需要捉住来看看,于是他拾起一块石头,用力投向远处。这样的举动似乎并无意义,这使我想到萨特的存在主义学说,虽然其米的这种举动,仍然是存在方式的一种,但我想到虚无的意义,这也是一种意义。精神的力量,是看不见那种力的原形的,但是那种力是存在的。如果没有了虚无,存在也会失去意义。这世间也没有永恒,永恒必然是实与虚的交潜变幻而又持续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只要了解到精神的力,不要在沉重的时候忘记它的存在,这就是一种无形的,支配着我们活下去,并活得更好的力量。

我写了一个相对理想的结局,他们在一起了,但是,其米有了白玛,他新的生活就要展开了,而这样的生活更接近于真实生命的本质,换言之,其米并不见得是一个可以完全支配自己的内心,完全支配自己的精神与梦境的人,因为,他选择了现世的爱情,他梦想中,他世界中所有的可能性对于他而言,都失去了理想的弹性。

 

 

在《简单的旺堆》中所写的县城,是我待过两年多时间的林周县。林周县离拉萨市不算远,有人说翻过一座山就到拉萨了,可是我们开车早上去,却差不多需要一个上午。可见西藏地形绕来绕去的复杂。

林周那片地方的山、水、树林,附近的村庄与县城的格局都是我熟悉的。我们的连队,在离县城不远的地方。连队的旁边,有一个山坡,有一片树林,一条河顺着山坡流过去,河中间有一个水磨,水磨不远处有两间守水人住的房子,在我的小说中就成了旺堆的房子。

县城大体是白色的,被周边稀疏的绿树围着,而这一切又被远处的山围着,远远地看去,一切都是安静的。县城的南边有个屠宰场,每次路过那里时,我都闻到一股血腥味,那儿又是骚动不安的。我亲眼看过藏族人用绳子把牛的嘴巴勒住,使它不能呼吸,然后用尖刀杀死。那场面曾经被我用相机拍了下来,我一直无法用心消化那个场面。

牛在我看来是有神性的,牛被杀,我自己的心里难以接受,但还得承认那个现实无法改变。牛吃草,人吃牛,但是,如果牛也是有灵魂的,牛的灵魂会到哪里去呢?我胡思乱想。后来,我虚构了旺堆,旺堆是个守水的人,我的脑海中找不见旺堆的原型,我的许多小说找不见人物的原型,一点影子也想不见。

旺堆在我的想象中他身体里流的不是血,而是清清的水,这显然是错误的想象,但是可以这么形容,或者是这么认为。旺堆是简单的,他无法逃避和拒绝残酷的现实。旺堆经常去看牦牛被杀死的过程,这在我潜在的心里是借旺堆这个人,用他的心记住那些健壮美丽的牛。记住又有什么用呢?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这也是一种爱,对生灵的爱。这种爱是一种美好。我就想写这个。

杀牛的尼玛心里难道就不美好了吗?也不见得,虽然他与旺堆并不怎么说话,但是他喜欢旺堆看着他杀牛,没有旺堆在场,他会觉得缺少了一点什么。缺少什么呢?牛死了,收集牛的灵魂的人不在。当然,尼玛不能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或者根本没有必要这么想。

旺堆和尼玛是两个不同身份的人,他们有着不同的心理:一个杀死牛,一个让牛在自己的心中复活。他们形成了一种对立的关系。这就像我们看到的很多人,他们本来不该做某样事情,却偏偏身不由己地做了。因为一个人的存在对于整个社会群体来说,常常是人微言轻,是无法代表自己的内心而活的。我强烈地感受到现实的无奈,因此喜欢上了逃避,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不逃开,我必然就被圈在某个圈子里,而我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那个圈,只能被那个圈所改变。我喜欢逃,趁我还有这个能力的时候,尽可能地逃到有自由的地方,有自我的地方。这并不是我不懂得人生,不懂得现实,我是认清了我适合在什么地方,和什么人打交道,能打多久交道。终归,我对一切人没有恶意,我只想保住我对文学的追求。

林周县有一个大草场,在冬天,会有远方飞来的大雁与野鸭:“那些有灵性的鸟儿用翅膀划开过许多地方的空气,捕获了天空的秘密,鸣叫的声音浑厚又透明。每年冬天落雪的时候,旺堆似乎都能从那些从远方而来的鸟儿身上获得信息,让他觉得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浑然一体的。一切都是有灵性的,心捕捉到需要深想,旺堆的生命正在悄悄开放。”我为模糊的风景与人的存在关系尽可能清晰地画出了一个图。

接着,简单的旺堆,还是需要有人来改变。我让强巴来了。强巴这个人也是我凭空想出来的一个人。在我的生活中没有原型的人,都是我用自己的想象和生命的感觉合成的人物,而我所写的西藏的人物,大致可以这么说,他们是我对西藏的风景与人物的印象,以及我对自己存在的感觉与思考杂合而成。

强巴说,他来了旺堆的生活就要发生改变了。他让旺堆上山找水晶石,这样他就可以有女人了。显然那时的旺堆还在自己简单的世界里,他当时正在睡,他觉得时间静止了,山却在成长。显然,旺堆的山是他心里不断长高的山,他的时间是他感觉中的时间。他认为水晶石和女人与他没有关系,因为那个时候他还没有想到要有一个女人。不过,强巴这个想发财的人最终还是说服了旺堆,他认为旺堆躺着的时间用到别处去,就会有新发现!

旺堆并不是平静的,因为他的生命中那些死去的牛会进入他的梦境。他梦到那些牦牛从各处聚集在他的面前,让他手足无措。他想到了自己管的水,用梦使那水从山上流下来,流向牦牛群,让牛喝下水,然后去吃草。那些梦不是凭空而来,醒来的时候旺堆还是期待着生活发生改变。

旺堆去山上寻找水晶石了,本来他脑袋里没有什么想法,那些有灵气的花与草让他有想法了。花敞开了旺堆,让他想到了格桑。格桑是旺堆遇见过的,她喜欢旺堆,然而旺堆当时却没有什么想法,后来格桑和尼玛订了婚。旺堆找到放羊的格桑,然后说服了格桑和他在一起。

尼玛来找旺堆,发现他和格桑在一起,便用石头打破了旺堆的头。过了没有多久,格桑变成了大肚子。旺堆与格桑结婚了,但是尼玛又强迫格桑和自己睡了。我本来不愿意这么写,但是不想这么写却又无法到达我所要表达的东西。我想要表达什么呢?尼玛觉得自己想和旺堆一起使格桑怀上孩子。这个想法很奇怪,事实上,这个问题也不会有明确的答案,我只是觉得,虽然这件事说起来残酷,但尼玛事实上却是用自己的犯罪来表达一种爱。

人世间的爱,对的,错的,无所谓对错的,明的,暗的,不清不楚的,总之,有无数种爱的方式。尼玛的这种爱,在我的理解中,既是对格桑的爱,又是对旺堆的爱。再深一步,这是他对自己生命的一种模糊的爱,这种爱使他迷失。但是,这个时候简单的旺堆已经不再简单了,他去找尼玛算账。他用铁锹砍在了尼玛的胳膊上,血流出来,旺堆说:“我很久没有梦到那些被你杀死的牦牛了,我的心里早就敞开了一个洞,所有的牦牛都从那个洞里走出去了,因为我有了院子和女人。”

我个人非常喜欢这篇小说,喜欢的程度甚至胜过了对《欧珠的远方》的喜欢。我清楚,简单的人和事,看起来简单,事实上在现实之中更容易形成问题和矛盾的焦点。

 

 

《独臂的扎西》这篇小说,是我西藏题材小说的第一篇。那段时间,我正在《长篇小说选刊》工作,因是季刊,会有空下来的时间,我把那些空闲时光用来写小说。

 

8月26日晴

我的爱情将到来?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似乎可以写下去了。不要要求太高。用心写便是了。写了,但仍然是跳不开思路一样,觉得写不好,又不想写下去了。

自由是法宝。但我不能一厢情愿地把一切想象得太过美好。如果没有很好的感觉,就难以找到很好的语言,语言藏在感觉中。西藏,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述呢?我感到困惑。放弃真实的,直接进入想象的,不要解释?!!

要放开去写,简单地去写。不要不满意嘛。写出来了,感觉得了八十分,还算可以。是一个完整的短篇。

 

这是我一天来的创作心路历程。我大约是从早上起床,到晚上写出来,不断地在那一天的日记中记下了这样的过程。并不是每篇小说的形成都会有这样相对完整的创作过程的记录。但是,我的每一篇小说,都是要经过一番思考和内在的自我的辩证的;我的每一篇小说的诞生,都好像是要与假想的人或事物产生爱与感情。小说是我的情人,我要忍受小说对我提出种种要求,还必须得一一满足她。

《独臂的扎西》这篇小说的扎西,有一个原型。但我一直不了解那个独臂的,一直在连队后面山坡上放羊的男人叫什么,他的手臂究竟是为什么没有了。因为他的家离连队并不远,我也曾见过他的老婆,即我想象中的卓玛。他的老婆是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女人,我同样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在现实中,他的老婆自然是没有走掉的。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十多岁,也放羊。想起他们仨,和他们的那群羊,又想起那片天地,我觉得我可以写下去了。

一开始,找不到语言,因为西藏还没有在我的心中完全展开,写一两句,便感到没有话可以写了。我抽烟,在房子里走动,在外面走动,吃饭,躺在床上,似乎从未停止过思考,也不敢放弃。终于,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一个说话的方式,自然而然,随心所欲的,以天蓝为底色的说话方式。

“山守住的一片天地里,扎西的家在一条大路旁。扎西的家,只有他一个人,一群羊。房子很老了,是他阿爸给他留下的。房子上插着五色的经幡,扎西认为,风是会念经的。三年前,有一个叫卓玛的女人,来到了扎西身边。那一年扎西二十九岁。卓玛只跟着他过了半年就离开了……”

这些人物,就像卓玛,就像阿爸,就像达娃,在第一段,他们都出现了。接下来是对话,对话显然是不合平常人的逻辑。我允许小说中的人物说特别的话,只要他们所说的话能使这篇小说流动起来,符合我虚构的人物的心理。我觉得小说应该有这样的自由,小说也应该有抽象的、想象的现实。抽象的、想象的生活,也是我们的现实生活,真实心理的映像。小说,就像一面镜子,好小说可以照见人的灵魂,可以使人发现人生的美好。

卓玛的出现,让扎西以为他一直思念的,那只丢失的胳膊又长到他的身上了。晚上睡觉时,卓玛就躺在他缺少胳膊的一边。卓玛走了以后,扎西觉得自己的胳膊也丢了。不过,扎西还是扎西,他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世界。

小说内在的自由,不能一味胡说八道,重要的是还要能自圆其说。我说扎西的眼光是粗枝大叶的,他看不到草的存在,便相信羊是吃石头长大的。接着,我又扯到走失的卓玛身上,扎西有很多奇怪的想象,他不去找她,是因为他觉得卓玛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事实上,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除非扎西是一个彻底的傻瓜。小说中的“傻瓜”这个词,使我想到我西藏系列的小说中的人物,大部分都有一些傻气。这样的傻,我以为是美好的。他们看似愚钝的心,实际上是穿透了很多聪明的心和复杂的事。

扎西清楚达娃想买走自己的羊,但是,当达娃提醒他去找卓玛的时候,他的心还是被触动了。扎西的世界,一旦确定卓玛走失了,卓玛在羊群里的想象这就难以立足了。他感到孤独,烦恼。他回想和卓玛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他望天,天空管不了他和卓玛的事;他去捉山石上晒太阳的四脚蛇,用嘴唇做出要亲它的样子,把四脚蛇当成卓玛;四脚蛇不是卓玛,獐子不是卓玛,雪猪不是卓玛,狐狸不是卓玛,惊跑的兔子使扎西想到是走掉的卓玛。像卓玛的兔子跑丢了,扎西想要跳一下,跳一下,过去的时光似乎就可以一下涌现在他的面前,让他重新选择自己的人生。

孤独的,六神无主的扎西,借助于对过去的想象来敞开自己的思路。接下来,他照着自己的想法去做。他跳高,结果摔倒了。他看到了央金却以为是卓玛出现了。扎西和央金的对话是有趣的。央金躺在扎西的身边,使扎西以为自己的胳膊长出来了,但也越发让扎西确定了自己要去找一找卓玛。找不找得到,他都是要去找一找,这算是对过去的一种告别。如果没有告别,哪里会有真正的开始呢?扎西是爱卓玛的,对于他这个心里有想象,相信爱的人,这是一次必要的行动。他自然也会清楚,走出去的路费,将会使他失去羊群,但他还是动身了。

扎西在我的虚构中是有灵性的,他和普通人不一样。我以扎西这个人物的内心活动,与他的行动为线,用语言画出一幅幅画。我感受到语言的色彩,这使我高兴,使我感到我从未有过这样好的对语言的感觉,也从未想过用语言所能表达的想象竟是这样的瑰丽多姿。我的心拉开了想象与现实的距离,架起了一种从虚到虚,从虚到实,虚实相间的桥梁,而语言从那桥下淙淙流过。这种美好,就好像自己发现了自己无比喜爱的人。

其实,小说藏着写作者的私心,这是写作的乐趣所在。写作者更大的私心,对于我来说,是想传达一种存在的美好。

 

 

我想写一个老人,经历岁月洗礼之后的世界。《透明的杰布》这篇小说,是让我费了很多思考。显然,这也是一篇纯虚构的小说,我的生活之中找不到原型。照我的想法,我想写一写老人相对透明的世界。就像有些人老了,原来的脂肪几乎就都没有了,他们只剩下皮肉和骨头,而头脑中所想的,或许与正年轻的人是不一样的。

老杰布在放羊的时候看着河水发生了错觉,他觉得过去的光阴变成了水,顺着河套流走了。过去的光阴从杰布的感觉中来,在瞬间化为河,随水流去,接着,他觉得自己看到河干涸了。水隐去了,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化为别的事物。那个时候的老杰布其实已经感受到消失的世界,那消失的世界在他潜在的想象中是变幻不定的。

老布杰清楚河里是有水的,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眼睛骗了他的心。但杰布仍然想要走到河里去,试一试自己走进去会不会变成鹅卵石。他觉得自己是真的老了,因为骨头在身体里死气沉沉,他不想再继续在现实中,安于现实,他走到了河里,结果身上全湿了。

老杰布的这场没有人在场的表演,从不确定自己的世界,到确定,这中间有内容,有什么内容呢?村子里的巫师单曲对老杰布说过,他可以改变世界,因为他发现了神的秘密,他需要千变万化。老杰布相信了单曲的话,自己也想要变。显然,这样的想法是傻气,有这样的行为更是不可思议,但是这样的傻事实上也正是每个人生命中潜在的渴望。

人人思变,不思变人怎么发展?怎么进步?写小说也是要求变化。我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想到一个问题,如何透过混沌看到透明的事物?而透明的事物又如何能被看到?事实上,也只能尽可能地看到透明罢了。就像玻璃,我们知道玻璃是透明的,但玻璃还是能看得见。因此我的想法自己落到实处,我想用语言来制造一块玻璃。

人想变,怎么变呢?首先,内心要发生变化。变化的动力来自哪里呢?我觉得对于老杰布来说,他变化的动力在于他的亲人的离去,他自己的苍老和即将离世的现实,他的孤独和寂寞,等等。也可以说是世界的变使他渴望变,渴望在变化中永远存在。到了一定的年岁会死去,这是自然规律,但是,人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规律。不愿意接受也没有办法,但是活着的老杰布还是愿意折腾下去。

老杰布觉得自己的生命里有一条流动的河,那条河可以流,也可以静止,在这样的意念中,他觉得有许多事物都消失了,而一切又都是滚滚向前的。以前,单曲对他说过,说只要用心,人从死后的世界看到的一切都会是全新的。单曲活着,没有死,他只是假设自己的死亡,而这对杰布构成了吸引力。

单曲一辈子没有结婚,因为他的心里有想象,什么都不缺少,他不太需要现实中的事物。他认为石头虽然不会吃也不会喝,可是也在变化。只要信以为真,人想要变成什么就能变成什么。老杰布理解单曲的说法,但是当他想到死亡的时候,由于想得过于深,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一种透明的感觉,时空也错乱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觉得和自己相伴一生的妻子措姆离他越来越远了,这也等于是对于他来说至关重要的,爱的消失。

措姆不断地给杰布说话,让他听,似乎停止了说话她生命里的时间也不存在了。杰布却觉着那些话是油,说话就像是在燃烧,他怕措姆有一天把所有的话都说尽了,人也就熄灭了。于是他和措姆一起转经,在转经的时候,他们与佛成为一体。佛有无数化身,老杰布和措姆在他们的世界里感到了一片安静的时光,他们那样的存在,就像万物不经意间梦到他们的存在。

在写到老杰布和措姆欢爱时,我想象中的老杰布和他的妻子,他们想借助欢乐来驱逐他们日渐稀薄的生命力对他们活着的现实的困扰,他们需要趁自己活着的时候在彼此的生命中刻下活着时的记号,并借此敞开生命的空间。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也可以说一点道理都没有。没有道理,可我为什么又会这么想呢?我觉得,这是我对人生的一种深切的祝愿吧。人的存在,是需要祝愿和被祝愿的,我想要表达这个。

老杰布在梦中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透明的人,那样凡人看不见他,他就接近了神,而且他还可以看到自己的过去。醒来后的他心里却空了。从河中走上来的杰布,显然是六神无主的,他只好继续借助于幻想来对抗自己空落落的心。他对石头说话,他在说话的时候他觉得过去的一切又都变成了石头,于是他的生命里又有内容了。石头仍然是石头,他仍然是他,但是他却在自我的世界中感受到了什么。这就像空想的结果有时候也可以决定一个人的行动一样。 

老杰布的妻子去世了,他在回去的路上发现自己的灵魂活动了。为妻子举行了葬礼之后,他变得越发不可思议了,他不听从儿子的劝说,一味沉浸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他需要透明,需要变化。在法号声中他决定去转山。去转山,在藏族人的说法中,是可以死后进入天堂的,换言之,信这个的人相信死后另有世界。在转山的过程中老杰布死去了,事实上,在西藏这种事情并不稀罕,那些磕等身长头的人,用几年十几年从一个地方,磕到另一个地方,等于是用身体测量了上千里路。这是一种精神,我感动于那些人的生命中有这种精神,这是一种需要透明,需要纯粹的精神。

 

时光以生命为载体,生命穿越时光,有什么可以留下来呢?爱有无永恒?在这篇小说中,我主要思考这个问题。从一则神话传说开始,我写了西多与桑琼这两个人。这两个人的存在是抽象的。

爱有共通性,人对物的爱,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爱,其实都与美,都与相互的欣赏有关。西多与桑琼是相爱的两个年轻人,他们需要清楚爱的过去与未来,根据梦境,他们要去一个地方才有可能使他们清楚。

有趣的是,在网上有三个人一起虚构了一个地方,那便是他们的贡加贡拉宫。他们试着是不是他们的虚构会口口相传,使人们信以为真。显然,当我这篇小说写成并发表时,他们在网上查到了,并与我取得了联系。这很有意思。这使我想到,即使不写小说的人,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也是有一种虚构的冲动的。用虚构来表达对自己和别人的祝愿,这是美好的想法。我借用了他们的地名,却没有记得清楚,因此把“贡加贡拉”当成了“贡加贡”,把“贡加贡拉宫”当成了“贡加贡宫”。我没有考证他们的虚构是根据什么,或者并无根据。

在神话传说与狐鬼故事中,有生命的都是有灵性的,灵性是需要修行的。我想,爱也是需要修行的。西多和桑琼踏上了修行之路。他们来到了那个叫贡加贡的地方,那里是个我想象的地方。在那里,“每一块石头都会唱歌”,羊群是扇门,走进去之后他们的感觉和以前不一样了。时间变了,那地方寒气逼人。他们看到遍地莲花,拾起来却仍然是石头。阳光很亮,可是没有温度。没有温度,有关爱的记忆也在渐渐消失。

爱要异境,但是他们的生命却受到考验。后来他们来到一座雪山面前。“那座雪山峰顶上飘浮着形似旗帜的乳白色烟云,云旗是由对流性积云形成,烟云是灵魂聚集形成的旗帜。如果云旗飘动的位置越向上掀,说明高空中风力越小;越向下倾,风力越大;若和峰顶齐,风力约有九级。风力达到九级的时候,如果人在峰顶上就会发现过去、现在、未来的时空呈现出一条直线的形状。天使们根据风力的大小来判断人类灵魂的情况。”西多和桑琼看着那座雪山上的云旗,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体里了。在那里,许多灵魂聚集在一起,被风吹动着,猎猎作响。西多决定带着桑琼翻过那座雪峰。当他登上雪峰,抱着桑琼向下看时,他发现下山的路太陡峭了,跟本不可能走下去。

桑琼死了,西多被封为天使,桑琼变成一把刀,西多挥舞着刀,砍削着空气中的云烟,太阳隐去,雪花飘飞,贡加贡的时光被西多砍削得纷纷坠落。

在《会飞的平措》这篇中,我写了我对飞翔的梦想,最终落到现实,又从现实走开,这篇与《欧珠的远方》和《格列的天空》构成“远方”这一概念的相对立体的虚构的现实。《达娃的月亮》、《山坡上的桑珠》与《赛马与彩注》写了爱的现实与矛盾,表达了我对爱的渴望与祝愿。

我在写作的过程中度过了自己想象和敲字的时光,若说有意义或者无意义,毕竟,生命留下了记录想象和写作的过程。有很多时候,我觉得,只要用心写下去,便是件有意义的事情。对于很多人而言,只要好好生活下去,便是有意义。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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