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真的是累了。洗完澡后什么也不想干了,可是大脑还很兴奋,于是决定写上几个字再睡觉。
大学时班里有36个人,谈恋爱的不少,但是同学间最后成为夫妻的只有两对,其实这样的比例不算低了,学哲学的本来女生就少,能有两对成功,对于其他班级讲算是多的了。今天是和一对一起吃饭,他们从美国回来,大家有20年没见了,见了面自然是异常亲切。尤其是我这个老大哥更是高兴的不行。除了开车的人没喝酒,我们喝了4斤茅台,然后又转战到什刹海喝啤酒,要不是同学每天要回美国,怎么也不会在12点多就告别的。记得昆德拉有一部小说名字叫做《为了告别的聚会》,我们却是为了聚会的告别,因为我们约定在5年后就要再来一次班级的大聚会。是的,我已经开始盼望了。
同学说,我大概喝了有半斤酒,这远远超出了自己的酒量,但是直到目前感觉还很好,至少还能很顺畅的打着脑子里想到的文字。和同学一起喝酒聊天真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愉快的程度大概是从头到脚,从里到外,连我这个平时基本不喝酒的人,都可以喝下半斤高度的茅台。喝酒要的是那种气氛,是一种完全放松的愉快。这几次和同学一起喝酒,我都找到这种感觉,真是太舒服了。
中午陪着妻子和珠珠去吃梭边鱼,她们很喜欢,我很开心。家人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甚至是我快乐的源泉。吃过中饭去了电台,妻子和珠珠去了王府井,买了一些面包心语的点心回家,估计她们的晚饭就是用面包打发了。晚上回到家,她们还没有睡觉,和妻子说会话,就开始写今天的博客,开心的不行,今天就写这些吧。明天有了照片在写一些。
真是开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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