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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0 12:59:52)
【作者】蔡义江
有不少探索小说佚稿情节的同志认为,贾府在事败之后,还遭到过一场大火,所有房屋园林都被烧个精光,所以才成了一片茫茫白地。我们认为这样的看法还大可商榷。因为与这首曲子末两句的解释关系密切,所以借此机会辨证一下。
持有这种见解的同志,他们的根据大概是两条:
一、第一回:“三月十五,葫芦庙中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多,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甲戌本眉批说:“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批在“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多”句之上。“南直”是“南直隶”的简称,明代永乐初,成祖从南京应天府(清代改江宁府)迁都于北京后,称南京和直隶南京的地区(相当今江苏、安徽二省)为南直隶。清初以南直隶为江南省,辖境依旧。这样,“南直”可能就被理解为是指江宁织造曹家,进而理解为是指小说中的贾府了。我们的体会,脂批指的是:他记得在江宁时,这一带地方常发生这样的事,一着火就连累了许多人家,“召祸”之“病”就在于“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多”,小说中所描写的不是凭空想象,是有“实”事为依据的。因而在“竹篱木壁”之旁又有批曰:“土俗人风。”曹家所居是深院大宅,决非“竹篱木壁者”,而且“召祸”显然是政治原因,雍正查封曹頫家产的借口也只是“江宁织造曹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将家中财物暗秽他处,企图隐蔽”等等(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与火灾无关。遭火的甄士隐故事固然对全书情节有象征意义,但也只是象征,并非雷同。他因“翻了筋斗”,对现实感到幻灭,最终弃家随疯道人而去,这与宝玉后来“悬崖撒手”已很相似,作者何至于笨拙到事事都重复小说故事中已写过的具体情节呢?其实,这种受“隔壁”连累的“接二连三、牵五挂四”的火灾,正是作为后来突如其来的使四大家族“一损俱损”、彼此牵连获罪的政治灾祸的象征。
二、第三十九回:众人听刘姥姥信口开河地讲雪天早晨听得柴草响的故事,刚说看到一个十七、八岁极标致的小姑娘,“忽听外面人吵嚷起来”,丫头回说:“南院马棚里走了水,不相干,已经救下去了。”贾母胆小,出至廊上来瞧,看着火光熄灭才进来。庚辰本有双行小字批说:“一段为后回作引,然偏于宝玉爱听时截住。”有的同志觉得后面找不到什么情节能用这段描写来“作引”的,所以认为这个“后回”应是指后半部中某一回,那么,到那时一定是真的酿成大火灾了。其实不然。只要细味这条脂批就会看出,它的语气很一般,又强调文章写法(何时“截住”),不象是在提示远在八十回之后的重大情节。从脂批惯例来看,批书人批到他感到是可悲的事件时,总不免要发出“哀哉伤哉”、“悲夫”、“叹叹”一类感慨,他岂能对最终使贾府化为乌有的一场大火(如果它有的话)无动于衷,在提到时如此轻描淡写!可见,“为后回作引”并非“千里伏线”的意思,它实在只是说为后面的那一目情节作引罢了。我们细查的结果,发现它指的就是第四十或第四十一回,只是那段文字已经残缺了,情节已经迷失了,所以我们找不到。第四十回后半写行酒令,“凤姐儿和鸳鸯都要听刘姥姥的笑话”,刘姥姥就用俚语说酒令,逗乐了大家。正当她用“两只手比着说道:‘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众人大笑起来”时,“只听外面乱嚷”,现存的脂本都到这一句断了,下面一回开始又接写座中吃酒,就象没有发生过什么事一样。所以我们始终不知道为什么“外面乱嚷”。这里肯定缺掉了一段作为插曲的情节,否则,作者是决不会凭空写上一句“只听外面乱嚷”而又不交待什么事的,这大概是因为装订成册(一般回数总以十位的整数分装)的原稿在借阅过程中有了破损,致使第四十回未了或者第四十一回开头掉了一页,于是,只好添一二句话,把两头连接起来,所以,连席上不再行酒令了也未加说明,便接写调换木头酒杯的事,补绽痕迹十分显然。但幸好还保存了“只听外面乱嚷”这一句,使我们拿它来与前回“作引”的一段文字对照时,感到在写法上确如脂评所说的那样,也因此可以推知散佚的文字大体上也是写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令人惊恐的事(未必仍是失火),但事情终于无妨(至于究竟是何事,写它有何用意,当然无从揣测)。从而解决了那条脂批确实并非是暗示后半部有贾府遭大火情节的问题。
回过头来,再看这首曲子的末两句,它在这个问题上帮我们拨开迷雾的作用就十分显著了:“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说得再清楚不过了。“茫茫白地”和“食尽鸟飞”一样,只是一种比喻(“好一似”),所以它既非雪地实景,也非一片焦土,这种荒凉景象的造成不是由于别的原因,而是“食尽鸟投林”的结果(故用“落了”两字)。如果我们本来怀疑贾府的家业最后消亡得如此“干净”,其原因了四大家族在政治斗争中失势之外,是否还会有别的诸如遭火之类的自然灾祸的偶然因素在的话,现在把这首曲子的含义与脂批内容加在一起考虑,疑团应该是可以冰释的(参见拙文《“贾府遭火”辨,载《社会科学战线》一九七八年创刊号》。
如果说把天地间灵秀之气所钟的女儿喻之为花,那么林黛玉就是花的精魂;如果把生活心灵化而流泻为诗,那么林黛玉形象最富于诗人气质,是诗的化身
。 “我为的是我的心”应当看做林黛玉自我意识或坦率告白。她的疑心,小性,也都是这种自我意识的独特表现。为了这颗心,往往无法顾及人言物议,她不像薛宝钗那样刻意的把自己修养成封建文明的典范,也不像探春那样小心翼翼的维持家教宗法,自然更不必像凤姐那样为了权欲才势而机关算尽。“我为的是我的心”何等单纯又何等执着,这是林黛玉的自尊,是不屈就社会规范不副代任何条件的自我意愿,她比大观园中任何一个女儿都更加珍惜自身的价值并为实现自身的价值而竭尽整个生命。然而,就那个现实的生活环境而言,她是无能为力的,但她有一种超越环境的力量。这就是丰富的想像力和强烈的命运感。正当满园花枝招展,锈带缥缥之时,独她却发生了“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瓢泊难寻觅”的伤感。从花尽,到花落;从花事,到人事;从当前,到永恒。她的思绪早以超脱了时间和空间的束缚,她想望“协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问询“天尽头,何处有香丘?”面对着“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现实处境,早已抱定“质本洁来还洁去”的意旨。在现实生活中,环境制约了人物;在精神生活中,人物超越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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