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理由反对开征房产税
(2011-01-13 15: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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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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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应对高房价的重要手段之一,从去年就纷传的房产税方案已有望在重庆和上海先行试点。不过,对于房产税是否应该开征至今仍存在着许多争议。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表示,他个人有7条理由反对征收房产税。摘要如下:第一,此次欲开征的房产税,则意味着政府又向民众多征敛了一项税种。
第二,地方政府的征税依据,是淹没在故纸堆里的牵强依据。1986年的一则文件——国务院授权了地方政府可以对“经营性房产”开征房产税。如今,它却突然变成了地方政府向居民所拥有的各种房产征税的法理依据。
第三,就房产税而言,如果商品房统统盖在租用的土地上,那么若开征房产税就应扣除土地价值;如果对土地和房产合并征税,那么就应明确商品房土地永续民有。
第四,中央和地方财力强盛,仅财政国库现金就达3.5万亿元,但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和供应并无明显改善。如此可以得出结论:住宅供应结构的失衡根源不是政府无钱。
第五,计算财产,起码应是财富扣除负债,再扣除赡养负担等可免税额,对余额部分再行纳税。现在房地产税只看到居民房产财富最大值,对负债和家庭负担等一概视而不见,几乎丧失了公平的起点。
第六,各级政府首先应该自问:为什么中国居民如此热衷购房?不自问自省这些根本问题,只是通过土地出让敛财,通过房产税再次敛财,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常思路。
第七,现在看来,房产税就像政府挥舞的手术刀,不问病理、不看病灶、不管不顾,先下一刀而后快,至于下刀之后的结果,似乎不在考虑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