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国11条”政府计划思维和市场思维相互交织
(2010-01-12 07: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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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财经 |
国办在通知中明确了调控的行动纲要,即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并针对性地提出了11条措施。
这11条措施是: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测;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引人关注的是,国办这次明确了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其实,抑制房价最根本的就是要解决好供需矛盾,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经济住房的有效供给。恰恰我们在这最为关键的问题上总是说,而没有实施的具体方案,更谈不上落实的保障性机制。
规定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这还是政府沿袭了传统的计划性思维,银行是企业,风险控制是它自己的事,政府管得太具体了。政府应该对市场保持应有的尊重和敬畏。再说,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在现实中基本没有什么可操作性,因为漏洞比比皆是,可钻的空子太多了,没有什么严肃性。
政府的执政能力还要进一步提高,说想做到和能做到的话,办想做和能做到的事,否则,结果往往同期望的存在很大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