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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011-09-08 00:42:21)
标签:

吕天喜

智力残疾人

黑奴工

维权

杂谈

分类: 不好分类

个声明2日就写了,原拟以协会名义公开发表,后来作为内部信函发给了地方残联。今天从报纸、电视上又看到还有那么多智障人士被丧心病狂的黑老板奴役,不禁怒火中烧,觉得有些话还是应该公开说出来,于是决定以个人的名义发在博客上,文责自负。

 

      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声明

 

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对河南吕天喜事件表示严重关切。

据河南商报报道,34岁的河南嵩县大坪乡宋岭村村民吕天喜,自小精神智力不正常,三年前,被关进监狱服刑,日前刑满释放。根据常识判断,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事件,我感到十分震惊。特吁请河南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此案,以对吕天喜和他的亲属有所交代。

据报道,吕天喜是一个闻名乡里的精神智障多重残疾人士,如有相关身份证明,他根本不应负刑事责任。如无证明,案发时就应进行精神病鉴定。而我们注意到,一直到刑满释放,也未对吕天喜进行任何鉴定。

    报道还说,吕天喜入狱时,姓名、出生年月都与实际不符,而且差别很大。吕天喜入狱后的表现,也完全可以证明他精神兼智障人士的身份,但居然让他服刑满三年。这些事实显示,此案内情十分复杂,不排除被人冒名顶罪的可能。

吕天喜入狱三年,家属居然浑然不知,还以为已失踪死亡,但刑满释放,在姓名、年龄完全对不上号的情况下,又准许家人领回,这种匪夷所思的做法,让人对当地公检法部门的执法能力产生怀疑。

我们衷心希望,河南省有关方面、河南省残联及智协、精协对这起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弄清事实真相,严厉查处有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还要强调的是,要彻查吕天喜是否被人顶罪,如答案是肯定的,则要追究当事人的刑责,并对吕天喜进行国家赔偿。

切实维护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杜绝同类事件重演,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也是各级残联和协会应尽的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

 

                                                    张宝林

2011/9/2

 

最新新闻链接:http://hb.qq.com/a/20110907/0008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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