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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2012-02-27 14:51:33)
标签:

文件

学前教育

幼儿教育

小学化

江苏

省教育厅

教育部

教育

关于转发教育部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

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苏教基〔2012〕3号

 

各市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附件1),现将文件转发给各地,并就我省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执行。

    一、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当前我省学前教育面临着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双重任务,扩大规模重在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提高质量重在解决发展水平不高问题。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必须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各地要在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的同时,高度关注师资配备、运行保障和质量管理。要把保教设施配备和教育环境创设作为幼儿园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规范一日活动作为幼儿园管理的关键环节,把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幼儿个性发展作为保育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做到速度与质量、规模与内涵协调发展。

    二、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要依据法律、严格执法。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3月1日正式生效的《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违背幼儿成长规律的教育行为,对违背上述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各地要依据法律规定,严格执法,通过审批、年检、评估、督导等方式,坚决遏制和查处幼儿园“小学化”教育行为。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三、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要遵循标准、专业引领。现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江苏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等,以及教育部即将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都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行业标准,是幼儿园教育专业发展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幼儿园要认真学习标准,贯彻“保教并重、游戏为主”的原则,把奠基幼儿终生发展作为幼儿园一切保育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做好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普查工作。各市教育局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在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后进行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检查,对于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要限期整改,并提交情况报告、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附件3)。请各市教育局于3月15日前将本地专项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殷雅竹,联系电话:025-83335671,电子邮箱:yinyz@ec.js.edu.cn

 

    附件: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2.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调查表(一)、(二)

          3.违规举办招生选拔考试小学整改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

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教基二〔2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些年来,各地在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努力更新教育观念,促进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应试教育和社会上一些不良宣传的影响,当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保育教育工作,损害了幼儿的身心健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纠正“小学化”教育内容和方式。幼儿园(含学前班,下同)要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锻炼幼儿强健的体魄,激发探究欲望与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二、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良好条件,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幼儿园要创设多种区域活动空间,配备丰富的玩具、游戏材料和幼儿读物,为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索提供机会和条件。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额编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

  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规范小学招生程序,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招生选拔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四、加强业务指导和动态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充实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建立并完善学前教育教研制度,依托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形成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定期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建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动态监管,定期对“小学化”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一律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设立家长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五、加大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和引导各种传媒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实现家园共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和小学违规举行入学考试的现象进行督查和整改,并于2012年3月底前将本省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部基础教育二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2:

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调查表(一)

       幼儿园

年   月  

在园幼儿数

班级数

教职工总数

专任教师数

带班教师数

 

 

 

 

 

所采用的教师指导用书

教师用书名称

出版社

出版日期

 

 

 

所采用的幼儿活动用书用品

幼儿用书用品名称

出版社

出版日期

 

 

 

幼儿一日活动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分大、中、小班填写)

 

 

 

注:没有教师用书和幼儿活动用书用品的可填“无”。

 

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调查表(二)

         县(市、区)教育局

年   月  

各幼儿园采用的教师指导用书主要有:

教师用书名称

出版社

出版日期

 

 

 

……

……

……

各幼儿园采用的幼儿活动用书用品主要有:

幼儿用书用品名称

出版社

出版日期

 

 

 

……

……

……

注: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调查表(一)、(二),分别由幼儿园和县级教育部门在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无需另行报送。

附件3:

 

违规举办招生选拔考试小学整改情况汇总表

         市教育局

年   月  

 

违规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

整改情况

 

 

 

 

 

 

 

 

 

 

注:“违规举办招生选拔考试小学整改情况汇总表”不在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需随同专项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一并报送,如没有违规学校需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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