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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思慧想

(2007-05-28 04:19:19)
分类: 慧思慧想
 

北京清查不良内容户外广告 "至尊”等成禁语
1和谐社会真正含义是大家享受到真正的平等机会而不是对于已经存在的差异的掩盖。

 

  黑龙江干部聚餐后冻死街头,政府的做法:曲宏峰的葬礼一直办了十多天,临近年根儿,为了平息事态,宝清县政府决定出面摆平。县有关部门认定:“曲宏峰不算因公死亡,按因公对待。”死者的丧葬费、招待费均由公家承担,参加葬礼的曲家亲戚都被安排宾馆住宿。宝清县司法局最终与家属签订了一份善后处理协议,主要内容是:一、安排子女一人工作。二、县财政拨付抚恤金、丧葬费合计2.6万元。司法局给遗属另行解决生活补助3万元。三、司法局负责给死者母亲、妻子及3个女儿办理低保。四、招待费用由司法局全部承担等。
2 权利斗争?民事纠纷?费用都不应该算在纳税人身上吧。
加一句,很想用本山叔叔的话骂一句:扯淡嘛!


  美国07中国军力报告
3事实就是这样。只是双方竭力不承认自己有问题。军备不是加班赶活儿,做的多了还有问题。麻烦。
 4 为什么不能人权胜于主权?


听中国媒体报道案件和西方媒体报道案件会觉得有些不同。中国的案件是正叙的。听来犹如亲历。而西方案件譬如名扬天下的辛普森杀妻案。从证据开始一点点反推。结果到了最后判定其无罪,但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样的结局我们接受起来有些困难。因为我们还是对案件的真相疑惑。不清楚到底是怎么样的。
5这种疑惑或许正是法律价值之所在。不可能还原真相,只能逆向推理。其实没必要还原真相。法律要做的是要人承担给社会造成损害所应负担的责任。
 6另一点,中国案件原判认定的事实是真实的。改判后认定的事实尽管可能与原来的完全相反,听起来仍然像真的。逻辑法则,两个真实的必定有一个是虚假的。法律难道要用来编故事吗?
 7西方媒体暴光之将信将疑,是好事。尽管在枪支被允许私人持有的情况下,黑帮团伙可以在街头杀人,校园杀手可以连续剥夺很多人生命。可是司法用公众力量来剥夺人的生命时必须慎重。这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轻易剥夺了许多人的生命。但是我们在死刑存在的条件下,必须慎重的对待他。因为公众力量要消灭一个人的身体太容易了。我们必须谨慎。
 8民商法谈理论多如牛毛。历史悠久。而当代我们则不怎么讨论刑事中的理论。似乎因为浅显,似乎因为没有争议。为什么没有争议?因为二者不平等的地位,压制了争议。而不讨论理论的误区多么明显,有什么比人的生命自由健康更重要呢?
7法律工作者说我们的新闻行业缺乏自律。有时候在推波助澜的干扰司法公正。
回首一想,是不是管制太多,使得他们一有机会就下猛料来吸引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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