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版本信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黑金译丛 21世纪的黑金 法国 蒲吉兰 贾春娟 李玉平
苏启运译
这本书是在匆忙之中进行的。作为州州读书的第一册,我内心十分希望能够对其有深刻的领悟以及在此基础上有所分析。但是囿于时间,精力,以及知识积累都注定了我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写出一篇有深度的文章。而在今天,好友小哲已经将对杨日然先生法理学的看法表达在BLOG上。相较之下,对于学术钻研的态度,对于治学的严禁精神,以及对于书籍的领悟都明显看到了我的欠缺。不过为学之事,历来鼓励后进。所以鄙人于诚惶诚恐间依然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观点表述出来。
仅以此文献给刚过去的四月二十六日世界知识产权日
在了解当代知识产权现状时,首先面临的问题是需要给知识产权一个明确的定义。依据不同的方法,将会得到不同的定义。例如由高教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刘春田老师主编的知识产权法教材对其就采取了“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标记的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统称”。但是仅以此为依据来了解知识产权,我们依然会感到抽象。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无疑对于理解这一概念有着很大的帮助。知识产权可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也可分为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权。二者平行。从不同角度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类。以前一种分类为例著作权是广义而言,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其保护对象是以精神消费为目的的知识产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工业产权是著作权以外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以物质消费为目的的知识产品。如商业,农业,服务业,以及其他工业或产业和工商业标记。包括科学技术发明,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标记,机智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还有TRIPS协议中新列如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等。
首先明确一点,作为一篇读书笔记性质的东西,这里并无意对于某一领域基本概念予以探讨。而且限于手头资料的不足,也无法对于更深层次的问题予以研究。因此在这里笔者就近采用现在通行教材中的一般观点作为我们理解知识产权的入门方式。这种方式有其直观便利之处,但是也存在着限制思维的弊端。但是这里我们只利用其工具价值,余者不加探讨。
21世纪的黑金,其实是对知识产权的一个形象化比喻。这块黑金的价值正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但是围绕黑金的分配则产生了众多的矛盾。本书虽然为中国译者所译,但由于作者本人是一位精通汉学的学者,所以在理解其行文思路上尚不困难。
全书分五个部分。引言,正文三章,以及最后的结语。正文分别从仿冒产品和知识产权,名牌产品的仿制和仿冒,以及仿冒商品知识产权和创新这些角度来阐述自己对于当代知识产权走向的问题。结语更以知识产权向何处去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如果用法律思维解读这本书,将发生极大的误解。与其说这是一部法律专业的书籍,不如说它是一本社会经济的科普读物。从一开始,作者就为大家暗示法律在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孱弱和先天不足。其屈服于政治的天性,使其不可能担当起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动责任,而只可能在某些时候起到工具性的作用。作者在第一章里论述了仿冒产品与知识产权的问题。将仿冒产品分为高级仿冒产品和低级仿冒产品两类。后者是对产品,品牌,专利设计模型的单纯模仿或者说是全盘抄袭,而前者是对某种产品灵活的,高明的模仿,外形相似,作者认为这是有意钻法律空子。在这种情况下,仿冒产品的创新和不正当竞争的界限变的十分微妙。两种行为导致不同的结果,低端仿冒并没有对受侵权企业造成真正意义上的竞争,生产假冒产品的企业没有自主产品形象,购买者多为低收入者。而高级模仿者则非常注意树立自己品牌的形象,注重市场对产品的信赖度。对原产品企业来讲,不单单是市场分额减少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企业名望受损。由此看来作为企业来讲,迫切需要排除的其实是来自高级模仿的威胁。作者在文中一再举奢侈品为例子,表明二者不同。世界仿冒在全球化中也开始呈现分工合作的迹象。中国印度这样的能提供廉价劳动力的国家成为了制造仿冒产品的首选基地。仿冒产品尤其是低端仿冒产品泛滥。我们可以在市场上轻易的找到与国际品牌有千丝万屡联系却价格低廉的产品。而这是否构成对国际品牌的侵权却少有人问津。仿冒甚至成为了一种习惯。另外作者还提到了如平行进口等一系列有争议的问题。在这些问题的分析过程中充分展现出了仿冒产品出现的社会必然性以及其错综复杂难以彻底解决的原因。
第二章中作者谈到了名牌产品的仿制和仿冒。更加具体的从纺织品和服装业,体育用品:服装,鞋,周边产品,豪华奢侈品行业,飞机和汽车零件业,家用电器及日常消费品业等几大类深入细致的探讨上述问题。每个行业有着自身的特点,但是在其发展中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来自仿冒产品的挑战。在这个单元中,作者通过大量翔实的数字对于现存问题予以分析,使得作者的观点鲜明而又可靠。同时,最为宝贵的是这个单元作者开始讨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边缘化问题。例如发达国家所掌握的先进技术,如果一味的对其进行严格保护,是否上对技术传播的限制,是发达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不负责任,是对整个人类文明进步的阻碍。跨国公司对其专利权的主张是否完全基于保护创新来考虑而不是限制竞争。在药品,种子等方面发达国家主张的保护是否是剥夺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机会。这些有争议的问题,不仅体现出了作者的辨证思辨的研究方式,同时也启迪着我们更加广泛的思考。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否是越严密越好,知识产权保护究竟是保护了创新还是冲当了限制竞争的工具。现代稠密的知识产权立法是否正在偏离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旨。作者为我们揭开了大企业的面纱,让我们看到了受害者另外的面孔。
第三章作者从更加抽象的制药产业和文化产业,信息通信领域来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相关问题。在谈假药,劣药和制药工业时引入了伦理思考。一方面是发达国家药品研发企业对于专利权的强烈主张,一方面是发展中国家缺少药品的现实。这种冲突足以引起我们的思考。到底是直接局部利益优先,还是间接人类全体利益优先?或许文化产业和信息通信领域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更高。但是作者对于微软这样的寡头企业的批评也是不遗余力的。在这个领域内部就有着多种势力的竞争。如何处理真的是棘手的问题。
这并不是一本法律意义上的书,全书也仅有有限的几次提到了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影响。但是作为法律人应当在这些矛盾中思考知识产权立法的价值倾向。以我国为例,知识产权的保护从无到有,而今又有激进的趋势。法律制定与国际接轨。这种思考方式是否有利于我国的发展?真的是尚待探讨的问题。哪个国家也无法否认在本国发展过程中引进他国技术的重要意义。中国目前面对着吸收各国新技术的机遇也面临着各国要求实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压力。单方面屈从他国的利益想法势必断送中国的机遇。中国曾经错过了飞速发展的机遇。例如日本在二战后就凭借着吸收各国无偿技术而飞速发展。在今天其技术研发成熟之时又开始谴责他国引用技术之众多不当。因此,中国欲发展,除了埋头苦干,尚需打理好知识产权之壳和中国制造之间的关系。
撰写本文的过程中意识渐渐模糊,虽有香茗提神亦无效耳。更兼夜深人静窗外时有风声,令人心惊胆战。小虫三二时来空袭。且时间仓促腹中无物皆决定此文势必为一败笔。但因与哲兄之约扔厚颜将之挂出,不为其他,但只求日夜练笔间能有须臾之进步。亦满足矣。
恭服友人之指正。
许慧于2007年4月27日零辰两点三十二分作于四人小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