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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股改稳健提速

(2005-11-17 13:00:25)
分类: 经济观察
自MBO遭遇各方狙击以来,如何更好地激励上市公司管理层成为业界和媒介十分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日前,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将首次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予以明确,并在一周时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天(17日)是征询意见的第三天。不难看到,在前两天各种媒介关于此话题的讨论中,褒贬抑或继续保持观望的种种态度不一而足。笔者以为,在股权激励已经讨论了六年之久后终于能形成如此一个可以捉摸到的雏形,这对于《规范意见》的制定者而言实属难能可贵。

从其现实意义层面观之,一方面,《规范意见》明确指出了股权激励的实施对象不仅仅只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且包括“公司员工、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它还明确股权激励的禁区,规定三类公司和三类个人将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成为激励对象。在此新背景下可以预期的是,相关法规正式实施后,很多高管人员一夜之间变成合法百万富翁不再会成为奇谈。另一方面,《规范意见》此番明确,今后只有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方能实施股权激励,这对于上市公司参与股改的积极性显然有着较大的推动作用。

而从它的积极角度看,一旦上述这两个方面能够在今后切实实施到位,势必加快我国股改的整体进程。据业界人士最新统计,截至目前,加上试点的两批公司,沪深两市的股改阵容已经扩大到263家,占两市上市公司总数的19.57%,市值总额已经接近8000亿。其中沪市的100多家股改公司的市值已经占到沪市总市值的36%。目前已经有接近1/4的公司进入了股改程序。

值得说明的是,尽管在参与股改的263家公司中,已经成为G股的只有不到上市公司总数的10%,而且股改预期在这些公司身上尚未很好的体现,但不可否认的是,此次良好的股权激励对于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使其更加关心企业长远发展大有裨益。

客观地评价,各方企业股改方案的顺利通过后还只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功,而实际上,股改成败的衡量还应该包括很多方面,譬如股改的成本是不是过高都是不能忽视的。来自各方面的资料和迹象表明,尽管在制定股改政策时确立了市场协商和利益博弈原则,不过,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强化它的核心思想,从而真正调动上市公司与机构积极性。基于上述考量,笔者认为,从更宏观的角度出发,政策层面今后应该着眼于市场长期的规范建设,谋求股改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在评判股改是否成功的标准上,人们一般认为“门票”和股价是最基本也是最直接的。“门票”即指顺利通过股东大会投票,拿到全流通的入场券,这是法律上的成功;股价则是市场上的成功,股改之后股价稳中有升才是“多赢”局面。此外,股改能否在舆论上达成共识、能否成功实现转制、能否合理控制股改的成本都值得考量。 文/ 郑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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