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全文 2

(2010-09-17 22:46:01)
标签:

转载

分类: 我的医学影像世界
六、 饮酒

  人群研究证据已经显示,酒精摄入量对于出血性卒中有直接的剂量相关性。但对于缺血性卒中的相关性目前仍然有争议。长期大量饮酒和急性酒精中毒是导致青年人脑梗死的危险因素。同样在老年人中大量饮酒也是缺血性卒中的危险因素。国外有研究认为饮酒和缺血性卒中之间呈 “J”形曲线关系,即与不饮酒者相比,每天喝酒2个“drink”(1个“drink” 相当于11~14g酒精含量),每周饮酒4天以上时对心脑血管可能有保护作用。也就是说,男性每天喝白酒不超过50ml(1两,酒精含量<30g),啤酒不超过640ml,葡萄酒不超过200ml(女性饮酒量需减半)可能会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发生。而每天饮酒大于5个“drink”者发生脑梗死的危险性明显增加。酒精可能通过多种机制导致卒中增加,包括升高血压、导致高凝状态、心律失常、降低脑血流量等。国内迄今尚无饮酒与脑卒中之间关系的大样本研究报道。

  建 议:

  ( 1)对不饮酒者不提倡用少量饮酒来预防心脑血管病;孕妇更应忌酒。

  ( 2)饮酒者一定要适度,不要酗酒;男性每日饮酒的酒精含量不应超过20~30g,女性不应超过15~20g。

  七、颈动脉狭窄

  国外一些研究发现, 65岁以人群中有7%~10%的男性和5%~7%的女性颈动脉狭窄大于50%。北美症状性颈动脉狭窄内膜切除试验的医生回顾分析了他们的研究数据,在狭窄程度为60%~99%的人群中卒中年发病率为3.2%(经5年以上观察)。同侧卒中年发病危险在狭窄60%~74%的患者中为3.0%,狭窄程度在75%~94% 的患者中上升为3.7%,而狭窄95%~99%的患者中则降为2.9%,颈动脉完全闭塞的患者中仅为1.9%。

  关于评价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患者行颈动脉内膜切除术治疗效果的随机对照研究,有一项 Meta分析包括了5个临床试验,结果显示:虽然手术可以减轻同侧脑卒中的发病率,但手术的绝对数量很小,同时采用内科治疗的对照组发生卒中的危险本身就很低,所以目前多采用内科治疗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

  ACAS是一项随机试验,研究了无症状性重度颈动脉狭窄患者行内膜切除术的效果。1662例患者被随机分成手术加药物治疗组(n=828)和单纯药物治疗组(n=834),在观察期间随机抽取424例经造影检查的患者,进行分析,出现相关并发症的危险性为1.2%,手术所致卒中的危险为2.3%。由于发现外科手术有显著益处,该研究在随访2.7年后提前结束。估计手术组5年以上同侧卒中、所有手术所致的卒中或死亡合计发生率为5%,而在药物治疗组为11%(降低了53%的发病危险)。

  目前尚未见到有关颈动脉内膜切除术与血管内介入治疗的疗效比较研究结果。国内有关这方面的研究资料也有待总结分析。

  建 议:

  ( 1)对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患者一般不推荐手术治疗或血管内介入治疗,首选阿司匹林等抗血小板药或他汀类药物治疗。

  ( 2)对于重度颈动脉狭窄(>70%)的患者,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行颈动脉内膜切除术或血管内介入治疗术(但术前必需根据患者和家属的意愿、有无其他合并症以及患者的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的分析讨论后确定)。

八、肥胖

  肥胖人群易患心脑血管病已有不少研究证据。这与肥胖导致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是分不开的。 Miall等在南威尔士的研究显示,超过标准体重20%以上的肥胖者患高血压、糖尿病或冠心病的危险性明显增加。国内对10个人群的前瞻性研究表明,肥胖者缺血性卒中发病的相对危险度为2.2。

  近年有几项大型研究显示,腹部肥胖比体重指数( BMI)增高或均匀性肥胖与卒中的关系更为密切。Walker 等人调查了年龄在40~75岁的28643名男性健康自由职业者。在调整了年龄等其他影响因素后,相对于低体重指数的男性而言,高体重指数者卒中相对危险度为1.29,但以腰/臀围比进行比较时其相对危险度为2.33。

  有人研究了女性超重和脑卒中之间的关系,发现随着 BMI的增加其缺血性卒中的相对危险也随之增加。BMI在27~28.9时相对危险度为1.75,29~31.9 时为1.90, 到32 以上时为2.37。还有一些证据显示18岁以后体重增加也会增加缺血性卒中的危险。因此认为男性腹部肥胖和女性BMI增高是卒中的一个独立危险因素。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标准以 BMI(kg/m 2 )25.0~29.9为超重,BMI≥30为肥胖,此标准是以西方人群的研究数据为依据制定的。由于亚洲人的体重指数明显低于西方人,故一些亚洲国家的专家提出应重新定义,建议在亚洲人群中以BMI 23.0~24.9 为超重,≥25为肥胖,但这个定义的依据并未包括中国人的研究数据。最近我国专家根据多项研究分析结果,制定出了适合国人的超重和肥胖标准(见表7)。

表 7 中国成年人超重和肥胖的界限值

[转载]《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全文 <wbr>2

    * 相关疾病指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和危险因素聚集

  建 议:

  ( 1)劝说超重者和肥胖者通过采用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加体力活动等措施减轻体重,降低卒中发病的危险。

  ( 2)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成年人的BMI(kg/m 2 )应控制在<28或腰/臀围比<1,体重波动范围在10%以内。

  九、其他危险因素

  (一)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

  根据美国第三次全国营养调查和 Framingham 病例-对照研究的数据分析结果,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与脑卒中发病有相关关系。高半胱氨酸血症的血浆浓度随年龄增长而升高,男性高于女性。一般认为(国外标准)空腹血浆半胱氨酸水平在5~15μmol/L之间属于正常范围,≥16μmol/L可定为高半胱氨酸血症。美国研究提出高半胱氨酸血症的人群特异危险度(attributable risk):男性40~59岁为26%,≥60岁为35%;女性40~59岁为21%,≥60岁为37%。国内有关同型半胱氨酸与脑卒中关系的前瞻性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目前可查资料不多,尚需进一步研究。

  叶酸与维生素 B 6 和B 12 联合应用,可降低血浆半胱氨酸水平,但是否减少卒中发生目前还不清楚。所以建议一般人群应以饮食调节为主,对高半胱氨酸血症患者,可考虑应用叶酸和维生素B族予以治疗。

  (二)代谢综合征

  “代谢综合征”是一种近期认识并引起广泛重视的综合征,1988年由Reaven首次提出,1999年被WHO完善。其特征性因素包括腹型肥胖、血脂异常、血压升高、胰岛素抵抗(伴或不伴糖耐量异常)等。胰岛素抵抗是其主要的病理基础,故又被称为胰岛素抵抗综合征。由于该综合征聚集了多种心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并与新近发现的一些危险因素相互关联,因此,对其诊断、评估以及适当的干预有重要的临床价值。美国国家胆固醇教育计划专家组第3次报告实施纲要(ATP Ⅲ)将代谢综合征作为降低风险治疗的次要目标,并提出了诊断标准(表8)。对代谢综合征的治疗目标在于:(1)控制其病因(如肥胖、体力活动过少);(2)治疗与之同时存在的非脂质和脂质危险因素。

表 8 代谢综合征的临床确定 (ATP Ⅲ)

[转载]《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全文 <wbr>2

具有上表中所列出的 3个危险因素者,即可作出代谢综合征的诊断

  (三)缺乏体育活动

  规律的体育锻炼对减少心脑血管病大有益处。研究证明,适当的体育活动可以改善心脏功能,增加脑血流量,改善微循环。也可通过降低升高的血压、控制血糖水平和降低体重等控制卒中主要危险因素的作用来起到保护性效应。规律的体育活动还可提高血浆 t-PA的活性和HDL-C的水平,并可使血浆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活动度降低。

  建 议 :

  成年人每周至少进行 3~4次适度的体育锻炼活动,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如快走、慢跑、骑自行车或其他有氧代谢运动等)。需重点强调的是,增加规律、适度的体育运动是健康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防病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四)饮食营养不合理

  有研究提示,每天吃较多水果和蔬菜的人卒中相对危险度约为 0.69(95%可信区间为0.52~0.92)。每天增加1份(或1盘)水果和蔬菜可以使卒中的危险性降低6%。

  我国居民的饮食习惯与西方人差异较大。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饮食习惯正在发生明显的变化。人们吃动物性食物的比例明显上升,特别是脂肪的摄入量增长较快。脂肪和胆固醇的过多摄入可加速动脉硬化的形成,继而影响心脑血管的正常功能,易导致脑卒中。另外,我国居民特别是北方人食盐的摄入量远高于西方人。食盐量过多可使血压升高并促进动脉硬化形成,中国、日本以及欧洲的一些研究都确认它与脑卒中的发生密切相关。

  建 议 :

  提倡每日的饮食种类多样化,使能量的摄入和需要达到平衡,各种营养素摄入趋于合理,并应限制食盐摄入量( <8g/d)(详见表9)。

  (五)口服避孕药

  关于口服避孕药是否增加卒中的发生率目前并无定论。多数已知的卒中与口服避孕药有关的报道是源于早期高剂量的药物制剂研究为基础的,对雌激素含量较低的第二代和第三代口服避孕药多数研究并未发现卒中危险性增加。但对 35岁以上的吸烟女性同时伴有高血压、糖尿病、偏头痛、或以前有血栓病事件者,如果应用口服避孕药可能会增加卒中的危险。故建议在伴有上述脑血管病危险因素的女性中,应尽量避免长期应用口服避孕药。

  (六)促凝危险因素

  目前认为与脑卒中密切相关的主要促凝危险因素包括血小板聚集率、纤维蛋白原、凝血因子 Ⅶ等。调控促凝危险因素对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促凝危险因素(或称高凝状态)与脑卒中的确切关系仍需进一步研究。  

表 9 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危险因素干预治疗建议(综合表)

[转载]《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全文 <wbr>2[转载]《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全文 <wbr>2[转载]《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全文 <wbr>2

   SBP=收缩压; DBP=舒张压; BP=血压; CHD=冠心病; INR=国际标准化比;TC=血清总胆固醇

  * CHD危险因素:男性≥45岁,女性≥55岁,或早期绝经无激素替代治疗,吸烟,高血压, 糖尿病,HDL<35mg/dl

  # 房颤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左心功能不全,风心病,有TIA或卒中史,修复的心脏瓣膜(可能需更高的INR值)

第三节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健康教育是通过信息传播和行为干预,帮助个体或人群掌握防病保健知识,树立健康观念,自愿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从而达到预防疾病或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国内外研究证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是预防疾病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同时,广大医护人员也要重视对患者或家属进行教育,使他们掌握必要的知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疾病复发的机会,提高生存质量。

  一、健康教育的内容

  有关脑血管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内容应包括以下主题(具体内容略):

  ( 1)什么是脑血管病(或脑卒中);

  ( 2)脑血管病包括哪几种主要类型;

  ( 3)形成脑血管病的基本原因是什么;

  ( 4)脑血管病的危害如何;

  ( 5)脑血管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包括哪些;

  ( 6)脑血管病的早期症状;

  ( 7)脑卒中的就诊时机;

  ( 8)脑卒中的治疗原则;

  ( 9)脑卒中早期康复及其重要性;

  上述宣教内容可大致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 1)让人们了解脑血管病的严重危害,使人们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主动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2)告诉人们脑血管病发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和诱发因素并知道如何预防;(3)发生了脑卒中后应该如何应对。例如,发病后何时去看病时机最佳?首先应选择什么样的医院就诊?如何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等等。在教育人们如何预防脑血管病的活动中,下列各项内容是非常重要的:

  (一)了解自己的血压首先是有高血压病史的人应该经常测量血压,以便了解自己的血压变化、服药或换药后的效果,以及是否需调整药物剂量等。无高血压病史的中年人和小于35岁但有高血压家族史者也应该半年至一年测量血压一次。一旦确诊为高血压后,即应开始非药物治疗或药物治疗,并要持之以恒。

  (二)定期体检 40岁以上的人定期体检是非常必要的保健措施,一般每年检查一次为宜。可了解自己的心脏功能有无异常,特别是有无房颤或缺血性改变。同时也应检测血糖和血脂水平,发现异常后即应积极治疗。

  (三)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体力活动过少、休息时间不规律、膳食营养成份摄入不合理等等。要教育人们注意采用健康的生活方式,多参加一些体育锻炼活动,注意劳逸结合。多吃一些含蛋白质、纤维素较高的食物和蔬菜、水果等,少吃盐和高脂饮食。

  (四)克服不良习惯有吸烟、酗酒嗜好的人称为不良习惯。吸烟肯定对健康有害,更容易引起脑血管病,应下决心彻底戒除。否则不但害己,而且影响他人的健康。饮酒要适度,不能过量。

  二、健康教育的方法

  健康教育的执行者包括医师、药剂人员、志愿者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大众媒体等。健康教育的方法须因地制宜,根据教育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宣教策略和方式方法。按照我国多数居民的文化水平,一般健康教育的内容应力求简明扼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下列几种方法建议采用:

  (一)医院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包括在候诊大厅、门诊和病房举办一些经常性的健康知识讲座。这种形式是医生与患者面对面讲授,效果最佳。有条件的医院可在候诊大厅播放一些科普录像片或在门诊发放一些科普宣教材料,也是一些值得推广的有效办法。总之,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应大力加强。

  (二)社区健康教育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内容融为一体,全科医生有责任对社区居民提供防治疾病和保健服务。所以应该逐步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筛查高危个体、开展经常性的管理指导和健康教育,以减少脑卒中等疾病的发生。

  (三)利用大众媒体开展健康教育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医学网站都是可利用的宣传教育媒体。上述媒体面向各个层次的人群,教育的覆盖人口数会大大增加。尤其是利用电视开展健康教育,城乡家庭都适用,有着其他方式不可比拟的优点。

 

第二章脑卒中的二级预防(概述)

  脑卒中的复发相当普遍,卒中复发导致患者已有的神经功能障碍加重,并使死亡率明显增加。首次卒中后 6个月内是卒中复发危险性最高的阶段,有研究将卒中早期复发的时限定为初次发病后的90天内,所以在卒中首次发病后有必要尽早开展二级预防工作。

  二级预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或降低再次发生卒中的危险,减轻残疾程度。针对发生过一次或多次脑血管意外的患者,通过寻找意外事件发生的原因,治疗可逆性病因,纠正所有可干预的危险因素,在中青年( <50岁)患者中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节 脑卒中复发的危险因素

  卒中复发的相关危险因素,包括不可干预的危险因素与可干预的危险因素两方面,可干预的危险因素又分为生理学危险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心脏病、高半胱氨酸血症等和行为学危险因素如:吸烟、酗酒、肥胖、抑郁等(参见第一章)。

 

    第二节 脑卒中复发的二级预防措施

  一、首次卒中发病机制的正确评估

  了解首次卒中的病因学机制 ,对于积极有效地进行卒中的二级预防至关重要。首次缺血性卒中的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分为4种类型:动脉硬化血栓形成性梗死、心源性栓塞、腔隙性梗死和原因不明型。腔隙性梗死病变常位于大脑半球深部,头颅计算机断层扫描(CT)检查结果可以为阴性或可见直径≤15mm的小梗死灶,磁共振成像(MRI)检查比CT更为清晰敏感。临床表现为单纯运动障碍、单纯感觉障碍、感觉运动型腔隙综合征或共济失调性轻偏瘫。心源性栓塞则由多种心脏源性疾病诱发,包括房颤、冠心病、心肌梗死、扩张型心肌病、感染性心内膜炎、二尖瓣脱垂、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心房粘液瘤等。非心源性梗死主要原因往往是大动脉粥样硬化伴发相应部位动脉狭窄。腔隙性梗死的患者常伴发糖尿病。如果明确首次卒中类型为腔隙性梗死,可通过对危险因素的正确干预而减少卒中再发的风险。如果已明确首次卒中为房颤诱发心源性栓塞,则适宜应用小剂量阿司匹林(抗血小板)加华法令(抗凝)干预。如果是其他亚型的缺血性卒中伴发房颤者,使用抗凝干预效果并不理想,而患者却必须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对于伴有冠心病、高脂血症的患者还需加用他汀类药物调节血脂水平。近期的研究结果表明,他汀类药物还有稳定血管内膜粥样斑块以防脱落的作用。首次发生脑出血的病因学机制分为高血压性出血和非高血压性出血。对于那些反复发生于脑实质的出血,需要高度怀疑存在隐性血管瘤或血管淀粉样变,这种情况依靠单纯的降压治疗往往无效,必须在降压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干预措施去除病灶。蛛网膜下腔出血多由颅内动脉瘤或脑血管畸形破裂引起。故在对患者实施干预措施前需要明确初次卒中发作的类型及相关的危险因素。

  对于已经发生脑卒中的患者,为进一步明确发病机制,可考虑选择做下列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全血细胞计数、生化全套)、心电图、头颅 CT、颈动脉B超、头颅MRI、磁共振血管造影(MRA)、超声心动图、心脏Holter、经颅多普勒超声(TCD)甚至脑血管造影(DSA)等。如果需要,还应检查血半胱氨酸水平、血沉、C反应蛋白、抗心磷脂抗体等。

  建 议:

  对已发生脑卒中者选择必要的影像或其他实验室检查,尽可能明确患者的卒中类型及相关危险因素,以便针对病因采用合理的治疗措施。

  二、卒中后的血压管理

  脑卒中无论是初发还是再次发作,高血压都是一种密切相关的危险因素。患者血压水平高于 160/100mmHg可使卒中再发的风险明显增加。首次卒中后的患者,不论既往有否高血压史,均需密切监测血压水平。近来有研究表明虽然脑卒中患者约80%伴有高血压,但在卒中发生后由于脑血流自动调节作用,仅1/3患者继续存在血压水平偏高。卒中后急性期过度降压会导致全脑低灌注或脑白质疏松,是卒中后痴呆发生的重要基础,因此降压需平缓。所有患者均应在改变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合理选用降压药物治疗。除非存在高血压脑病以及壁间动脉瘤等特殊情况,否则血压水平不宜降得过低过快,并以控制舒张压为主。系统研究表明,舒张压保持在80mmHg以上时,每降低5mmHg,卒中再发风险降低15%。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研究(PROGRESS)结果证实,对于先前有脑卒中史或TIA史的患者实施降压治疗可以减少卒中再发的风险并可降低发生痴呆与认知障碍的危险。

  建 议:

  ( 1)改变不良生活方式。

  ( 2)积极控制高血压,在患者可耐受的情况下,最好能将血压降至<140/90mmHg。药物选择可参照“第一章”或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

  ( 3)降压治疗应于卒中急性期过后患者病情稳定时(一般为卒中后4周)开始。

  三、抗血小板聚集

  对于缺血性卒中后的患者,建议使用抗血小板药物治疗。研究证明,缺血性卒中初次发作后早期应用阿司匹林能够显著降低卒中再发的风险。一项欧洲卒中预防试验( ESPS-2,European Stroke Prevention Trial)结果提示,阿司匹林和潘生丁缓释剂的联合应用比单独使用其中一种药物的预防效果更好,且不增加出血等副作用。抗血小板药物的应用,应需要根据患者的接受程度及实际情况(包括经济情况等)做出合理的选择。

  建 议:

  ( 1)单独应用阿司匹林的剂量为50~150mg/d,一次服用。

  ( 2)也可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25mg)加潘生丁缓释剂(200mg)的复合制剂(片剂或胶囊),2次/d。

  ( 3)有条件者、高危人群或对阿司匹林不能耐受者可选用氯吡格雷,75mg/d。

  四、抗凝治疗

  使用抗凝剂有增加颅内出血的风险,只有在诊断为房颤(特别是非瓣膜病变性房颤)诱发心源性栓塞的患者才适宜应用抗凝剂。过大强度的抗凝治疗并不安全,目前监测 INR的推荐指标为2.0~3.0。

  建 议:

  对已明确诊断为非瓣膜病变性房颤诱发的心源性栓塞患者可使用华法令抗凝治疗,剂量为 2~4mg/d,INR值应控制在2.0~3.0之间。如果没有监测INR的条件,则不能使用华法令,只能选用阿司匹林等治疗。

  五、其他心脏病的干预

  除房颤诱发心源性栓塞患者需积极采取合理的抗凝措施外,其他潜在的心脏病均将大大提高栓塞性卒中的复发风险。因此,建议针对病因积极处理原发疾病。例如,心肌梗死是卒中发生与复发密切相关的重要危险因素。对于既往有心肌梗死或卒中时发生的心肌梗死,应该维持心输出量,给予 β-受体阻滞剂、ACEI制剂以及适量的抗凝剂或抗血小板药物进行治疗,可改善这种危险。感染性心内膜炎可以产生感染性或非感染性栓子,故应用抗生素进行治疗,而不需要使用抗凝剂。

  建 议:

  针对各种心脏病的病因处理原发疾病并进行积极的对症治疗,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卒中复发的风险。

  六、颈动脉狭窄的干预

  有症状( TIA或小卒中)的轻、中度颈动脉狭窄者首先选择内科保守治疗,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更应慎重处理,必要时可考虑是否行外科手术(参见第一章和第七章)。

  七、高半胱氨酸血症的干预

  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也是心脑血管病发生和复发的重要危险因素。大剂量联合应用叶酸、维生素 B 6 和维生素B 12 ,能够有效地降低血浆半胱氨酸水平。可通过摄入蔬菜、水果、豆类、瘦肉、鱼类及增加了维生素的谷类食物来保证达到叶酸、VitB 6 以及VitB 12 的推荐需要量。国际上目前正在进行的VISP和VITATOPS项目,旨在进一步评价联合应用叶酸、维生素B 6 和维生素B 12 预防脑卒中复发的效果。

  建 议:

  ( 1)合理膳食(参见“第一章”)。

  ( 2)对于高半胱氨酸血症者给予口服叶酸2mg/d、VitB 6 30mg/d、VitB 12 500μg/d。  

  八、干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TIA)

  TIA的患者都有发生完全性卒中或二次卒中的危险,且很可能在初次卒中后两周内发生。因此,寻找并治疗TIA的原因,预防第二次更严重的卒中,在中青年卒中患者显得十分重要。应积极去除包括高血压、血流动力学异常、吸烟、过量饮酒、高脂血症以及动脉狭窄在内的多项危险因素。一旦患者出现TIA时,应给予积极的抗血小板治疗(详见“第六章”)。

  九、卒中后血脂与血糖的管理

  有研究表明,血清胆固醇水平高于 240mg/dl,卒中复发的危险性增加。因此在首次卒中发生后需积极监控血脂水平,并进行饮食控制和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使患者的血脂水平稳定在理想的范围内。药物首选他汀类以减少冠心病发生危险而间接降低心脏源性栓塞的再发风险。目前尚缺乏直接的数据证实他汀类药物在干预卒中复发中所起的作用。正在开展的SPARCL研究(Stroke Prevention by Aggressive Reduction in Cholesterol Levels)旨在评估阿伐他汀80mg/d对于降低卒中复发的保护作用。关于血糖水平的监测与调控,现有的研究尚存有争议。有研究认为血糖水平大于140mg/dl的患者,卒中再发的风险升高。GIST研究已经证实在卒中发生后早期静脉滴注GIK液(葡萄糖-氯化钾-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水平是一项安全而实用的干预措施。但也有研究认为血浆糖化血红蛋白(HbA 1c )水平的高低与卒中的再发与否并无密切联系。

  建 议:

  ( 1)定期监测血糖、血脂,采用饮食控制及增加体育锻炼,必要时药物治疗。

  ( 2)血脂和血糖的药物干预方案可参见第一章或“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

  十、健康宣教及行为危险因素的干预

  详见第一章。

第三章卒中单元

  一、概念

  卒中单元( stroke unit)是指改善住院卒中患者的医疗管理模式,专为卒中患者提供药物治疗、肢体康复、语言训练、心理康复和健康教育、提高疗效的组织系统。卒中单元的核心工作人员包括临床医师、专业护士、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语言训练师和社会工作者。基于以上概念,可以把卒中单元概括为以下特点:(1)针对住院的卒中患者,因此它不是急诊的绿色通道,也不是卒中的全程管理,只是患者住院期间的管理;(2)卒中单元不是一种疗法,而是一种病房管理系统;(3)这个新的病房管理体系应该是一种多元医疗模式(multidisciplinary care system),也就是多学科的密切合作;(4)患者除了接受药物治疗,还应该接受康复治疗和健康教育。但是,卒中单元并不等于药物治疗加康复治疗,它是一种整合医疗(integrated care)或组织化医疗(organized care)的特殊类型;(5)卒中单元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体现了以人为本。它把患者的功能预后以及患者和家属的满意度作为重要的临床目标,而不像传统的理念仅强调神经功能的恢复和影像学的改善。

  二、分类

  按照收治的患者对象和工作方式,卒中单元可分为以下 4种基本类型:

  (一)急性卒中单元( acute stroke unit):收治急性期的患者,通常是发病1周内的患者。强调监护和急救,患者住院天数一般不超过1周。

  (二)康复卒中单元( rehabilitation stroke unit):收治发病1周后的患者。由于病情稳定,康复卒中单元更强调康复,患者可在此住院数周,甚至数月。

  (三)联合卒中单元( combined acute and rehabilitation stroke unit):也称综合卒中单元(comprehensive stroke unit),联合急性和康复的共同功能。收治急性期患者,但住院数周,如果需要,可延长至数月。

  (四)移动卒中单元( mobile stroke unit):也称移动卒中小组(mobile stroke team),此种模式没有固定的病房。患者收到不同病房,由一个多学科医疗小组去查房和制定医疗方案,因此没有固定的护理队伍。也有人认为,此种形式不属于卒中单元,只是卒中小组。

 

0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