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国企福利剑指“干少挣多”
丛心开史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12月4日《人民日报》)
福利是个温暖的字眼。职工福利,顾名思义,是指用人单位和国家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设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形式,为职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所提供的物质帮助。从财政部印发的该《通知》中,可以明显发现两大特点:一、这些国企的效益都不错,待遇都不低,提供的职工福利皆为自家所产,且对职工生产生活实用而实惠;二、这种肥水浇灌自家田的职工福利,往往是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员工望尘莫及的,更让柴米油盐处处需要自掏腰包的百姓产生嫉妒、不满,患上“红眼病”。后者隐喻之意在于:同为劳动者,甚至你未必比我干得多,凭什么你可以多吃多占,而我只能望福利待遇嗟叹?
福利待遇还是个敏感的字眼,时时刻刻为民众所关注。因此,当上述几家国企被财政部的《通知》点名后,民众的反应自然是五味杂陈,其中既有对福利公平的殷切期望,同时也不免对名单后那个蕴含着“还有”之意的“等”字感到失望。诚然,享受“内部福利”的单位绝不止这几家,在其他的行业领域,吃内部免费蛋糕的何其多也,恐怕区区一纸《通知》实在难以备述。
因此这个《通知》还具有另一大特点:挂一漏万。更近一步说,《通知》仅是枪打”出头鸟”,专砍“招风的树”。不过,尽管《通知》的缺憾是秃头上的虱子,显而易见,但是不可否认,它已然为“分配公平”、”福利公平”的愿景送来了曙光。最起码,《通知》传递的信息能够表明,财政部作为最高的财政主管部门,已经注意到“内部福利”畸高的问题,意识到了“福利失衡”对“分配制度”及民众利益的危害。凭这一点,我们不妨以积极的心态乐观其成。
“福利待遇”更是个亟待修缮的字眼,这里指的不是造词运动,而专指“福利待遇”确应建立必要的刚性制度的深意。由此想到近日人民日报记者的多地调查情况,“中国城乡居民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这里可以理解为,哑铃型的”内部福利“作为初次分配的一部分,其实在起步阶段就已经为“干得多,挣得少”的社会分配埋下了隐患。
需要强调的是,稳定和健康的社会应努力塑造橄榄型的收入分配方式,尽力消除制造隐患和不平衡的哑铃型分配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说,财政部的《通知》显然比“夜晚做梦千条路,醒来照样磨豆腐”的光说不练令人待见。不过,具有破冰意义的福利调控若真正发挥实效,目前的《通知》仅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未来还有许多艰难险阻需要克艰,比如明晰那些隐在名单中“等”字后面的单位,以及如何用制度的刚性保障“内部福利”调控得到彻底贯彻执行,不打丝毫折扣。这无疑是《通知》之后的第二落点,也是出发点。如若不然,美好的期望终将只是一个“纸坚强”。
作者,景田,版权所有,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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