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书店逼迫保洁员三次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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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书店逼迫保洁员三次下跪

“你给我跪下,胸牌我就还给你!”一名约40岁的女子拿着保洁员的胸牌,冲着保洁员梁丽(化名)叫嚷。
众目睽睽下,为了拿回胸牌,50多岁的保洁员忍受着屈辱,先后三次给这名女子下跪……
随后,这名女子的丈夫带着孩子来到事发现场,并当着孩子的面,打了这名保洁员一个耳光。
事后,保洁员说:“我的心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是我这辈子最难受的事……”
昨日下午,记者经过多方了解,这幕丑恶闹剧渐渐清晰起来。
卫生间里 女子辱骂保洁员
2月25日晚5时许,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购书中心4楼,梁丽正在清洁卫生间。5时30分左右,一名女子进入卫生间,问梁丽:“这女卫生间能用吗?”梁丽未回答。
女子拉开卫生间的门,发现能用,出来后质问梁丽:“这不是能用吗,你咋不告诉我!”梁丽没有吱声。
女子开始大声辱骂梁丽,同时推推搡搡,撕扯中,梁丽衣服被女子抓住,胸前的工作牌被抢去,女子随后离开了卫生间。
扶梯边 女子逼保洁员三次下跪
梁丽跟出去向该女子索要工作牌,在4楼的扶梯旁,女子称:“我就看你那啥,你给我跪下,说‘我错了’,我就还给你胸牌。”
犹豫了一下,不知所措的梁丽扶着扶梯边上的把手,跪在地上,同时低着头说,“姐,我错了,把胸牌还我吧。”
这一幕让周围的顾客吃惊不已。
梁丽跪下了,但这名女子仍未罢休。看着梁丽要起来,她又大喊:“不行,必须跪3分钟。”梁丽再度跪下,围观者看不下去了,伸手要搀起梁丽,女子大喊“必须跪3分钟。”就这样,梁丽第三次跪在地上。看到这里,这名女子才从裤兜内掏出工作牌,扔到梁丽身上。
女子转身离去,几个同事上来劝梁丽,陪着梁丽回到她的工作岗位,也就是卫生间。
女子丈夫当着孩子面扇保洁员耳光
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再度发生。没过几分钟,抢夺胸牌女子的丈夫领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孩来到了卫生间,大声朝梁丽喊道:“就你啊,干啥的?”
他不由分说,推开梁丽的一名同事,当着男孩的面,狠狠地打了梁丽一耳光。书店的保安赶到,制止了该男子继续施暴。男子又辱骂了梁丽几句,才拉着孩子离开了现场。
有围观的顾客看不下去了,拨打了110,和平公安分局太原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当事双方带到派出所。
派出所里 打人男子父亲给保洁员下跪
在太原派出所,逼保洁员下跪的女子和打人的男子均声称“自己精神不正常”。民警要求,“你们精神都不正常,总得有个监护人吧。”这样,两个人提供了一部住宅电话号码,民警联系了这名男子的父亲。
晚7时左右,一名衣着普通的老大爷从铁西区赶到了太原派出所。进屋后,他说自己就是打人男子的父亲。知道梁丽给儿媳下跪一事,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钞票,非要塞给梁丽,“作为补偿”。随后,又突然跪在梁丽面前:“你给我儿媳跪下,我给你跪下,希望你能原谅他们。”
没有任何准备的梁丽急忙闪开,“这么大岁数,在那跪着,拉倒吧,就这样了。”梁丽随即同意谅解打人男子及逼她下跪的女子。
保洁员所在物业公司规定“不得与顾客争执”
昨日,记者赶到新华购书中心时,梁丽已经恢复了正常的工作。在一楼入口,记者看到了正拿着扫帚干活的梁丽。
对下跪一事,梁丽说不愿再谈,“我的心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是我这辈子最难受的事……”
现在,梁丽的丈夫和孩子都已经知道此事,“特别气愤。”
梁丽的同事说,梁丽是个特别老实的人,“没啥多余的话,从不拔尖,但不能这么欺负老实人啊。”
也有同事猜测,物业公司有规定,“不能同顾客发生争执”,梁丽可能想到了这一点,怕与顾客吵架失去工作。
梁丽所在的物业公司驻新华购书中心负责人王芳称,这件事发生后,公司始终站在职工这一边,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确有“不得与顾客争执”的规定,“但是我们也不能让我们的职工失去尊严,希望再出现类似事件时,当事人能迅速和保安联系。”
王芳同时称,希望当事人能在工作中将这件事慢慢地淡忘。
保洁员的胸卡是讨回来了,不过这种讨要的方式却充满屈辱和悲情。众所周知,保洁员工作辛苦,待遇低廉,常被世俗者打上“卑微”的标签。保洁员最终选择并坚持下来,并不惜以三次下跪、一次挨打嘴巴子的方式保住胸卡,就足以说明这份工作对她有多么重要,这是她的饭碗,可能是她实现劳动价值的途径,也可能意味着是她对家庭的一份责任。
也许有人会问,这位保洁员非得用下跪、挨打的方式保饭碗吗?忍辱负重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呢?可我并不这么认为,恰恰相反,我却非常敬佩这位保洁员隐忍包容的人格修养,因为她起码明白,她不能违反书店立下的“同顾客争吵要被开除”的规定,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在大学生、研究生找工作都普遍遭遇冷脸的就业背景下,找到第二份工作呢?由此我们说,这位保洁员在人格和尊严遭到亵渎的时候甘愿选择沉默和屈服,其实何尝不是向就业的艰难作出的一种妥协?或者说,又何尝不是为捍卫她作为一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而作出的无奈选择呢。
所以,我们不要抱怨这位保洁员“窝囊”,更不要用“丢脸”、“扫面子”之类的风凉话,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们应该谴责的,恰恰是那对在文明场所中肆意妄为的夫妻。因为在文明社会,任何难解的疙瘩,任何难平的争端,都可以以礼依法来解决,在法制社会,任何人任何群体,都应该具备尊重别人人格尊严的起码涵养,且不管对方是当官的,还是经商的,是扫地收破烂的,还是作奸犯科的,任何人的人格尊严都不容被他人肆意践踏和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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