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穿衣戴帽严禁各有所好
丛心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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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严肃工作和会议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机关工作人员注意服装的款式、色彩、搭配,不能大红大绿,不可乱穿乱戴。(《郑州晚报》2月21日)
俗话说:“穿衣戴帽各有所好”,意思是说着装这档子事,纯属个人喜好,除非极其有伤风化、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者要另当别论,此外应全凭个人乐意。不过俗话又有别解,那就是穿制服的人都有特殊的规定,比如七品芝麻官,应该穿什么服装,是绝不能乱来的。
现代社会没有七品八品官了,人们的穿衣戴帽权利达到了空前平等,道理如同余华《兄弟》描述的:县长穿个滚包的西装,那么盲流子李光头也是可以买同样的品牌得瑟得瑟。
不过,这话最好还是别让郑州市政府办公厅知道,因为那里目前正在管理公务员穿衣戴帽的事。其中就严肃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要注意服装的款式、色彩、搭配,特别是不能大红大绿。不言而喻,规定基本圈定了两类人群,一是穿制服的公务人员,要求他们上班必须统一制式,另一类则要求那些不穿统一制式的公务员,穿衣戴帽时的款式、色彩、搭配不但要注意,而且尤不能“乱穿乱戴”,其中“大红大绿”更在严禁之列。这不免让人心生联想:“红配绿赛狗屁”之言难道已在政府部门达成了空前一致?
我很担心,以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一刀切的规定,究竟合适不合适?试想将禁令武装到公务员穿什么颜色服装的细节上来,一旦实施,会产生怎样的社会效果呢?我认为,这种打破世界记录的创举,很可能或招致几种矫枉过正的负面反应:一是可能会挫伤公务员人之常情之下的爱美之心,使他们整天对着准制式服装紧锁愁眉;二是可能因此会引发服装业的一种复古风潮,从而逆转公务员群体的穿着观念。三是最令我担心的,是怕公务员们的自信心、工作热情会因为衣着的呆板而从此一蹶不振,倘若如此,我真不敢想象,这种服装改革到底是喜还是忧?是快意还是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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