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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生命的暴力褫夺是全社会的悲哀

(2008-10-20 23: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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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两个生命的褫夺是全社会的悲哀

             丛心开史

    2008年10月12日,沈阳的哥李建伟,一个本本分分年轻人,没招过谁,没惹过谁,只想开车赚钱养活一家老小,却无端被歹徒夺去了年仅31岁的生命。他留给人们的最后映像永远定格在蒲河新城那棵捆绑他肢体的树上,身下是直径近半米的血泊;10月20日,沈阳柳条湖派出所社区巡防员周秉信,有生的日子里最后一次为捍卫别人的安全而上街巡逻,不料在围追持刀歹徒的过程中遇刺,因公殉职。

    两个鲜活的生命,无端地被暴力褫夺,噩耗袭来,总有一种承受不住的痛在刀绞我们的身心,让我们每个人思索生命这个深沉而又严肃的话题。

    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比生命更宝贵,生命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享有与他人一样公平的权利。如果说生命是个待解的方程式,那么你也许可以用尊卑贵贱称谓每一个享有生命的个体,但永远不能以此衡量生命权利赋予每一个个体的公平。因为关乎生命地位的运算法则里所使用的不该是贵此贱彼的大于号,也不是贱此贵彼小于号,而只能是永恒的等号。

    从这个意义上说,李建伟、周秉信生命的陨落,实则是罪恶的生命在挑衅生而公平的权利法则,是罪恶的灵魂在挑战所有热爱生命的无辜同类,这是我们每一个享有公平生命个体的不幸,更是全社会的悲哀。正因如此,无论是作为生命个体的我们还是整个社会,都该为维护生而平等的秩序而担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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