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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第一条:约束性概括性条款,无实际指向;
第二条:避免资金实力不强的开发商开工建设,这个条款有点模糊,如何认定开发商资金实力不强,什么样的条件不允许拿到土地的开发商开工建设,这个量化难度较大。如果土地拥有者具备开工的一切手续,又资金实力不强,怎么协调处理?
第三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本质是解释第二条的辅助性条款,并为第八条服务。通过规范管理,信息透明,解决开发源头风险。
第六条:引导开发商调整产品结构,这个如果市场不好的时候,主管部门可能会吃力不讨好,改善型产品遇到市场波动时候,销售难度要大于刚需产品,而改善型产品需要的不仅仅是产品,质量。还需要品牌,服务,口碑。这些是一般开发商不具备的,盲目提高产品档次和等级,会让他们更难面对市场波动。
第八条:属于社会稳定问题。
小结:在保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通过结构调整,梳理,引导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应该是这个文件本身的含义,从某种程度而言,也可以视为政府鼓励重庆房地产产品等级提高。增加市场宽度,拓展市场空间所做出的政策性引导。
原文:
《市城乡建委2017年从八个方面抓好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管理》
发布时间:3月14日
一是着力调整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结构。继续开展企业排查和清理专项工作。
二是加强对项目资本金的监管,避免资金实力不足的房地产企业盲目开工建设,从房地产开发前端防控市场风险;
四是积极探索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掌握全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情况,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五是深入推进开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的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企业负面清单制度,健全行业风险预警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发布预警提示。
六是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和调研工作,引导房地产开发转型升级。引导房地产企业适时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住宅产品质量,满足改善性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需求。
七是创新房地产开发管理方式,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切实推进放管结合,不断优化服务。
八是切实抓好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