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网友爆料,河南濮阳市于6月21日举办“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期间一基层干部冲上舞台,对一女歌手做出强行搂抱等“不雅动作”。濮阳相关部门证实,该男子因此被行政拘留,目前已被免职。(6月31日《新京报》)
这个追星干部被网友戏称为“拍哥”,因为是在“爱国歌曲大家唱”这种很主流很主旋律的场合,因为“拍哥”的身份是基层干部——据说男子名叫“王留聚”,是濮阳市开发区胡村乡办公室主任,刚提拔为乡党委委员,因为被强行搂抱的某女歌星是宋祖英,因为……,所以,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身份对错误的对象实施了错误的行为,遭到网友的炮轰也是咎由自取。如果因此而被免职,对这种芝麻官来说,算不得什么新闻。然而,他是遭到拘留并被免职的,不免有些疑问,特别是,他究竟犯了什么法被拘留?
其实明星遭粉丝熊抱、强吻等不雅行为侵犯并不鲜见。请看近期几张图片:

美女主播涂经纬被外籍男子索抱

某一场大型文艺晚会上,一男青年奔跑上舞台拥抱那英

曾轶可南宁歌友会遭男粉丝强抱

刘谦遭粉丝强抱面露尴尬

刘德华遭“男版杨丽娟”熊抱,保安动粗请其下台

何洁遭熊抱
这些骚扰演员的粉丝,鲜有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因为歌迷之所以冲动,是出于对歌星的喜爱,只要不是太出格,一般歌星心里可能还很“享受”,要知道,能被粉丝在舞台上熊抱,不是牌大到一定程度是不可能的。但这次濮阳干部追星追出了霉运,被行政拘留了。对此,部分网友质疑基层干部素质,认为处理适当。也有人发文称,从网传照片看并未见“搂”、“强搂”、“非礼性”,且歌手演唱时面带微笑。观众与歌手互动并无大碍,倒是如此处罚过重。
那么,对这种行为行政拘留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据此判断,倒霉干部粉丝王留聚就是倒在这部法律的这个法条上,王留聚的“强搂”行为可以被公安机关归类为“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他多次冲上台,强行与演员合影,报道说,本来该演员准备唱三首歌,受此影响只唱了两首,所以王留聚的行为可以算是“情节严重”吧。
除了有法律依据之外,社会影响的因素也不可忽略。因为王留聚的领导干部身份(尽管是最基层的),宋祖英的超级明星身份,其不雅行为迅速发展成为网络事件。王王留聚让大家记住了濮阳,记住了濮阳有这样一位基层干部,当然属于造成了“恶劣影响”。不过,因此而免职却找不到依据,如果受到治安拘留则不同,台阶就有了。
追星没有错,但行为不雅就不好了,而如果忘记了自己的身份,那追星就成了“锥心”了。王留聚被拘留被免职,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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