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云南禄劝特大杀人案的嫌犯陈文法,经司法鉴定,确系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仍在发病期。当地司法机关接受了专家建议,将其转移至昆明市精神病院治疗。(2009年12月26日09:45 云南网 )
这是近年来诸多惨案中,首次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并送医治疗的案例。这一案件,体现了司法机关可贵的法治精神。但可以预料,此案将会引起争议。特别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陈文法好了以后怎么办,放出去若再伤人又该如何?
陈文法不是一般的犯罪嫌疑人,他在2009年11月16日亲手杀死包括双亲及奶奶在内的6位亲人,令人瞠目。
12月12日,安化阴山排村村民刘爱兵持猎枪袭击本村村民,致13
人死亡、2人重伤。死者中有刘的父亲,其余死伤者均为刘的近亲属。当地警方称,刘爱兵曾有精神病史。
再先前的11月27
日,北京大兴,嫌犯李磊不仅杀死自己的父母、妹妹和妻子,更是亲手杀死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据说也患有精神病。
去年,杨佳袭警案,许多网友怀着对警方的厌恶,曾经强烈要求对其做精神病司法鉴定,未果。杨佳被判处死刑。
……
从法律的规定来说,精神病人在发病期犯罪的,不负法律责任。陈文法在落网之后的种种表现,以及案发前一次次求医的证据,都确证了这个可怕的人的确患有精神病。所以,云南警方的作法无可厚非。其他一些案件,嫌疑人的凶残也大大超出常人,有些人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动机,积极呼吁过要求做司法鉴定。但是否做司法鉴定,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最终由法官来决定。那几起案件,司法机关拒绝做精神病鉴定,引起过很多法律界人士的非议。
该案的结果,会令不少法学界人士称道。的确,这样的结果很难说有什么错。只是,这样凶残的一个人,假如他从精神病医院治愈,回到社会生活中,成为你的邻居,你的感觉如何?
是啊,抓和放,确实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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