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尸检结果看张磊构成故意杀人无疑
(2010-01-17 22: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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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警察枪杀二村民尸检结果故意杀人杂谈 |
分类: 时评随笔杂谈诗歌 |
文/子夜的昙
贵州安顺警方今天公开了警察张磊使用枪支致2村民死亡的尸检结果。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从右腿腘窝(膝弯)处射出,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击中死者郭永华的子弹从其头部左下眼睑处射入,右侧枕后部射出。
此尸检报告与此前目击者的描述吻合,目击者描述,当郭永华被一枪击中头部倒地身亡后,其堂弟郭永志上前询问原因,“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正中开了一枪,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其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这说明,第一枪后,郭永志已经丧失攻击能力,正是张磊上前朝其脑部补开的一枪致其死亡。也就是说,张磊已经构成故意杀人。
而在此前,目击者还描述,张磊在向郭永华开枪前,已有协警用电警棍将郭永华击倒,此时的郭永华也是丧失了攻击能力的人,但张磊依然是对准头部,一枪致人死命。只是,此目击者描述被当地警方否认。
而安顺警方今日公开的尸检结果,却让当地警方此前的说辞无法自圆。在死者丧失攻击能力的情况下,还全部朝着脑部开枪,这不是故意杀人,恐怕咋都说不过去了。
耐人寻味的是,安顺警方公布尸检结果的同时,并未完全公开案情的调查结果,只是向新华社记者透露他们“已经证实的事实”,其中之一便是:经过尸检,确定两名死者生前喝过酒。贵州省公安厅根据13日采样作出的尸检报告表明,死者郭永志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9毫克,郭永华为233毫克。
两名死者生前皆喝过酒,这是否是在暗示,两个酒后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而发“发酒疯”,所以不惧警察手中的枪,因此警察“被迫”开枪自卫,一下子杀死两人。
但愿,警方远比我恶意揣测的善良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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