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消防科学普及知识之七---火灾发生后伪造证据是危险的行为

(2023-07-23 05:17:31)
分类: 痕迹溯源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消防科学普及知识之七
火灾发生后伪造证据,消防机关应当进行处罚!!!
火灾发生后,当事人清火灾发生当事人,指使本单位人员编造虚假证据,隐瞒易燃物品,掩盖火灾引发的证据属于伪造证据!!!
消防勘验人员隐瞒火灾现场物证,对于燃烧物、可燃物不进行勘验认定,属于
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属于程序不正义!!!
火灾现场出现化学品,是每一个火灾勘验人员和消防救援人员基本的素养和素质敏感直觉和知觉刺激,故意视而不见,掩盖事实属于刑事犯罪行为!!!!
正义(天津)法律咨询中心
法律咨询;财务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质检技术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司法鉴定估价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环境保护与治理咨询服务。
天津万睿消防工程院
天津天雾抑爆灭火产业技术研究院
海南溯真鉴定有限公司
天意痕量鉴定(天津)集团
天意溯源(天津)消防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万睿(北京)消防工程技术研究院
消防科学普及知识之七---火灾发生后伪造证据是危险的行为

消防科学普及知识之七---火灾发生后伪造证据是危险的行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