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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娘家”的年终答卷

(2016-12-28 14: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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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一年之后,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大城管》发文,回顾了这一年城管改革的进展。

文中,作者归纳了十个“第一次”,如第一次明确了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第一次开展了城市管理系列宣传活动,第一次召开了部、省、市、县四级会议,第一次建立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次起草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规章,第一次倡导了城市管理工作方法,第一次举办了全国城管局长培训班,第一次保障了城市管理执法用车,第一次推行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第一次启动了队伍建设专项行动。

住建部作为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被人称为全国城管的“娘家”。娘家主动通过媒体发声,有一种年终述职的意思。这份答卷,不再是层层转发,而是“第一次”直接呈现在每一个关心城市管理的城管工作者和公众面前。这种“第一次”令人耳目一新,令人感受到真诚。

城管改革,任务艰巨。上述十个“第一次”,文字不多,背后的工作不少。基层城管的“白加黑”“五加二”容易被挖掘和展现,娘家的努力也应当得到肯定。破题之年,住建部的一小步,都将是全国城管改革的一大步。

然而,也有令人担忧的地方。

比如,所谓的十个“第一次”,大多只是发一个文件对某项工作给予规范,有多大约束力、能不能贯彻执行?像“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之类的工作,原本就是执法的基础要求,基层有过太多教训。经费充裕的,早已积极主动推行;经费困难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都成问题,哪有能力推行全记录?

比如,有些工作虽然是住建部的“第一次”,但并非是国内城管十几年来的第一次。开展城市管理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城市管理工作方法、举办全国城管局长培训班等等,有的城市城管部门做过,有的甚至连那个搞山寨城管协会的伪专家罗亚蒙都做过。论影响力和组织水平,住建部并没有超越。

再比如,至今仍未见到对城管职责范围的明确思路和办法。城管改革千头万绪,住建部一年来所做的,明处无非是在“堵漏”,暗处或许在憋大招,但不给城管职责范围加个阀门,成果或将付诸东流。就在最近,某市又将土地和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方面的处罚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这不叫改革,这叫南辕北辙,住建部能奈我何?

当然,总体而言,城管娘家在这一年里还是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财新网也关注城管改革破题一年,并发了特稿,建议将两者结合起来看。等了二十年,城管人很急,但也不在乎多等几年。但愿不要等找到娘家的新鲜感一过,住建部的一大步也换不来城管改革的一小步。

2017,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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