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方法与辩证方法
(2025-07-02 11:03:43)系统方法与辩证方法
自从系统理论诞生以后,系统方法日益受到人们重视,成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种重要方法论武器。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种偏向,即用系统方法取代辩证法,强调用系统方法处理一切问题,而辩证法却被抛在了一边。本文对此提几点不同意见,以求教正。
第一,系统方法强调事物是要素的统一体,忽视了事物是矛盾体这一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唯物辩证法的本质是用矛盾观点看待一切事物,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简单事物只有一对矛盾,复杂事物则有多对矛盾,因而矛盾就是事物,就是过程,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但系统论却认为,任何事物系统都是由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构成这一整体的要素不可分割,否则系统就无法存在,这样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事物的内在矛盾性(即可分性),这是对辩证法的根本否定,因而系统方法是与辩证法根本对立的一种思维方法。或曰:矛盾也可以看成是一种要素,因而系统由要素构成也可以理解为由矛盾构成。诚然可以。但是系统论中所说的要素也是整体,它同样是不可分割的,因而要素概念并不能等同于矛盾概念,此外,经典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非亦从未讲过矛盾要素的概念,更无用矛盾观点说明系统性的思想,故此观点并不能回避其否定事物由矛盾构成的本质。
第二,系统方法强调统一的重要性,而忽视了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根本作用。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对立和统一两方面构成的。矛盾双方的统一是相对的,在不同条件下有不同的统一形式;而矛盾双方的斗争则是绝对的,它存在于一切形式的统一体中,同时存在于统一体过程的始终。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取决于矛盾双方的统一性,更取决于矛盾双方的斗争性,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把握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处理矛盾问题的制胜要诀,例如,“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说的就是这一道理。而系统方法则认为,客观事物存在的根源是内部要素的统一和协同,没有统一与协同就没有事物,因而把握好协调或协同才是成功处理系统问题的制胜法宝,这就完全忽视了矛盾斗争对于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作用,这也是与辩证法精神根本不符的。
第三,系统方法强调发展的综合性,而忽视了事物发展的可分析性(不平衡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矛盾斗争推动的。简单事物只有一对矛盾,复杂事物则有多对矛盾。但事物内部的矛盾方面和不同矛盾之间的地位是不平衡的:矛盾双方有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之分,复杂事物的矛盾体系中则有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之别。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矛盾方面决定的。因而,我们在处理事物发展问题时应该善于抓住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样有利于复杂问题迎刃而解。然而系统论却认为,系统的发展是由构成系统的所有要素推动的,构成系统的所有要素都不可分割,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亦并无主次、轻重之分,因而必须将其综合起来,同等相待,搞好相互协同,才能全面推动系统发展。虽然在系统方法的某些分支---例如网络图技术中也有关键线(主要矛盾线)及其作用的内容,但就总体而言,系统方法是否定系统内部发展的可分析性即不平衡性,否定抓重点之必要性的,这也是与辩证法的综合与分析的辩证关系本质要求不符。
第四,系统方法强调事物的整体性,而忽视事物的局部特性。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辩证法的重要内容,二者的辩证关系是:整体不同于部分(属性),其功能大于部分之和;整体与部分又具有同一性,表现为整体由部分构成,整体与部分有时又具有相同属性和功能(如事物性质由主要矛盾主要方面决定);整体与部分相互作用:整体决定部分,部分也反作用整体,如在由诸多件工作构成的整体中,有一件工作出了问题,会导致整个工程报废。所谓1000-1=0说的就是这一情况。因而人们在认识和处理整体与部分关系时,应遵循其辩证特性。而系统方法则片面认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整体决定部分命运,否定和忽视部分在事物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处理整体与部分关系时,也强调立足于整体的重要性,而无视部分的意义。这与整体与部分辩证法的要求也是相悖的。
总之,作为系统科学所特有的系统方法与作为哲学的辩证法之间在内容和性质上是有着重要区别的:前者否定矛盾性,而后者则以矛盾性为核心。在适用性上,系统方法只反映了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只适于解决和处理各种系统问题,而对于非系统性问题(客观世界大量存在)并不适用。而作为哲学思维的辩证法则具有最广大的普适性,不仅适用于认识和处理系统性问题,而且适用于认识和处理各种非系统性问题。诚如列宁所说:辩证法是“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0页)我们应该恢复辩证法的权威,将其用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实践。
当然,系统方法论作为20世纪中期诞生的一种跨学科的思维方法论,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和哲学意义,它“出色地证实”了辩证法普遍联系思想的科学性,并成为哲学和具体科学之间的重要桥梁(钱学森语),使哲学辩证法在指导人们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方面获得了崭新工具,促进了人类认识的大发展,对于长期统治自然科学家的还原论思维而言,也确实实现了“科学思维方式的伟大变革”,这是必须充分肯定的。但是无论就其内容的深刻性而言,还是就其适用性的广度而言,都有着无法与辩证思维相比拟的局限性,因而作为方法论体系而言,系统思维不能取代辩证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