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用平衡观认识和处理问题
(2025-01-09 15:59:53)学会用平衡观认识和处理问题
平衡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它反映的是客观事物普遍具有的一种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的特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事物内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存储于均匀分布状态(系统科学中有远离平衡态和近平衡态之分),例如一潭水中的密度、温度革除基本是一样的,这就是一种平衡态,二是指事物内部矛盾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如对弈双方的势均力敌等。
平衡具有相对性,即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存在,条件一旦变化,平衡就会被打破,有平衡变为不平衡,这些条件有内在和外在之分。例如走钢丝的人是需要保持平衡的,一旦内心受不良情绪干扰或外界产生强风,就很容易失衡。客观事物有整体与局部之分,通常情况下,平衡只发生在局部,而整体则曲线与不平衡。故恩格斯说:客观世界的存在状态是:“个别的运动趋向平衡,总的运动又破坏平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02页,人民出版社1995版)
平衡对事物存在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使事物保持稳定,促进事物进化。恩格斯说:“物体相对静止的可能性,暂时的平衡状态的可能性,是物质分化的本质条件,因而也是生命的本质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63页,人民出版社1995版)地球若没有相对平衡态,就不会产生稳定的地壳和山川,也不会产生纷繁多样的生物世界,更不会有人类社会的出现,将来地球进入不平衡态后,现在地球上的多样性会随之消失。
“中庸”是平衡态的表现和产物,没有平衡就没有中庸,所谓“中庸之道”就是保持人的行为的平衡之道。中庸是中性词,没有好坏之分。人们在行为上要保持平衡,既应防止“过”,亦应避免“不及”,实际上,中庸就是“过”与“不及”之间的平衡。但中庸又总是会为“过”和“不及”所破的,故人们只能在动态中不断保持平衡,静态的永久的平衡是不存在的。
社会主义建设应当创造条件在平衡中进行,包括保持集中与民主的平衡,政治与经济的平衡,革命与建设的平衡,立与破的平衡,生产与消费的平衡,三大差别的平衡,出口与进口的平衡,罪与罚的平衡,等等。只有保持平衡,社会主义才能在稳中前进,否则会造成动乱,政权失稳。故“稳中求进”并非是我国发展的一种权宜之计,而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一种战略方针。
保持平衡并不等于排斥不平衡。不平衡是发展的动力之源,没有不平衡就不会有发展。我们现在强调创新就是要打破事物旧的平衡,然后在新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平衡。所谓“新常态”就是一种新的平衡态。
总之,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应当搞好平衡问题,处理好平衡与不平衡的关系,以平衡促稳定,以创新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