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辩
(2024-06-16 17:14:36)“中庸”之辩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中庸之道是一个有相当影响力的内容。所谓中庸,传统解释是不偏不倚之意,即所谓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亦即始终保持中间状态不变,是为中庸。对中庸的理解有两个方面:一是从为人处世的态度上去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一词主要是在这种场合使用的。如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第六>)就是把中庸作为一种行为的道德准则来对待的。本文主要是从客观的角度来理解中庸。
唯物辩证法认为,中庸是指事物发展的中间状态,即事物由旧质走向新质的过度状态,例如0就是水从液态过度到气态的中间状态,生物濒死态也是一种中间状态,社会主义则是从资本主义向到共产主义转变的的中间状态或称过渡态,如此等等。由于中庸是一种事物发展中的过渡状态,因而他就必然具有对立的属性,即既有旧事物的属性,又有新事物的属性,并且在过渡态前期,以旧属性为主,而在过渡态后期则以新属性为主。列宁曾把社会主义称为“衰亡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共存时期,就是指的这种情况。
由于中庸是一种事物发展中的过渡状态,因而它也就必然是不稳定的,无法长期保持和存在下去,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庸态或者会倒退到旧事物,或者会前进到新事物,这由其内部矛盾斗争情况所决定。当旧势力占据主要地位时,中庸态会向旧事物转化,而当新势力占据主要地位时,中庸态又会向新事物转变。这相当于系统科学中所说的涨落或震荡状况。
中庸概念与哲学中的“中介”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中介”也是一种中间状态,由于任何事物都是作为两个事物之间的联系环节而存在的,因而任何事物都是“中介”,或者说处于“中庸态”。但“中介”一词主要用于事物之间静态横向联系,而“中庸”则主要用于事物之间动态转化关系。“中介”是整体,而“中庸”则是部分。中庸作为社会主体的一种为人处世的立场和态度是“中庸”的客观性的表现,并以其为依据。
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庸一词在今天十分重要。由于社会现象的复杂性,人们在做行为选择时往往需要避免受“非黑即白”二元思维模式的束缚,而需要采取“中庸”立场和态度,例如在会议投票时常有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弃权则属于中庸选项,这在特定场合是必要的选择,盲目站队会造成损失。但在对敌斗争中,我们则要积极做好坚持中庸立场主体的工作,或鼓励其坚持中庸立场----如支持“不结盟”国家的的态度,或做好这些主体的转化工作,争取其支持正义一方,以便我们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以壮大我方正义力量,实现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