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至今没有成为个别公务员的行为准则
(2024-01-22 16:13:02)法治至今没有成为个别公务员的
行为准则
我国的法治教育事业已经进行几十年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有了普遍提高,依法治国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果,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性质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然而在法治阳光普照之下也仍然有个别阴影之处。我国公务员队伍中的贪腐现象、民间一些经营主体的违法经营现象的存在则是证明。因此,全国范围内的法治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特别是对公务员队伍进行深入法治教育更应作为重点来对待。
历史证明,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要抓好“关键少数”的工作。人民群众也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这都说明公务员的思想和作为在整个社会发展中起的作用是十分关键的,也是决定性的,法治建设也是如此。公务员的法治思想水平上升一步,整个地区或部门的工作水平也就会前进一步,公务员的法治实践能力提高一步,整个地区或部门的发展也就会提高一步。因而我们国家做任何事,特别是像法治这样的大事,都应该立足于抓好公务员这个群体的工作,公务员这个群体的法治水平提高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法治水平才能被带动提高起来。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个地区和部门都发生了并仍在发生着个别公务员贪腐和违法违规现象,特别是金融部门和国企管理部门较为突出。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应有的成就,而且影响了公务员与群众的关系,降低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其不良影响不可低估。最近媒体又爆出迁西县一退休老干部因举报县领导违法行为而被逮捕拘留的怪事,影响极为恶劣。究其原因很多,但一显而易见的原因是,这些公务员头脑中的法治意识太淡薄了,简直是视国家法治为无物,肆意妄为到了极点。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群众除了内心产生不满以外,其法治意识很难起到实际作用。而如果任这种现象发展下去,依法治国大计的实施必然受到影响,“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法治初衷则会难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伟业也会受冲击。
因故,无论是从理论上说,还是从实际上看,把法治教育重点放到公务员队伍中是十分必要的,在今天尤为重要。在群众中进行普法教育当然起着基础作用,但却不能代替把公务员队伍作为重点对象的决定性作用。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应首先重在对其法治观念的考核,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对其法治实践进行考核。只有广大公务员法治水平在思想和行为上都提高了,则我们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属性才能巩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前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才能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