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腐”要靠思想革命来解决
使公务员“不想腐”是我国反腐斗争的重要目标。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只靠法治手段是不行的,还要靠思想革命才能收到效果。
自改革开放以后,“思想革命”成了一个敏感词汇,各个领域都不敢触碰了,于是意识形态领域杂草丛生,严重阻碍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的正常发展。其实,思想革命是一个褒义词,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特别是质变阶段),是始终伴随思想革命的,否则社会将无法进步。例如没有奴隶制私有观念代替原始社会公有观念,人类社会将无法进到奴隶社会;而没有封建制观念对奴隶制观念的代替,封建社会也不可能建立和巩固;至于资本主义的自由平等观念代替封建制观念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建立和发展的重要性更是显而易见。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它与以往一切社会形态都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因而也就更需要思想革命为其提供保证,否则它就不可能获得持久性发展和巩固。思想革命对于社会进步和发展之所以必要,主要是因为,人们的一切实践行动都是在思想的支配下进行的,旧有的思想不变革,人们就无法在行动上进到新社会中去,社会也就无法前进。
社会主义社会是从资本主义旧社会中脱胎出来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人则是从资本主义社会中走出来的人,故其思想还不能不受着旧社会私有观念的束缚,因而其在行为上表现出“趋私”倾向(腐败行为乃是这种倾向的必然结果)也就是很自然的,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一个私心严重的人能够做出“全力为公”的事倒是不可思议的。因而欲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从思想根源上入手,大力倡导思想革命。而在现阶段的公务员队伍中,所谓思想革命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革利己观念的命,革“当官发财”观念的命,要在公务员队伍中时时刻刻提倡“克己奉公”观念,在工作上上坚决克服“利己主义”思想,在复杂社会环境中保持“慎独”,时刻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心。事实证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务员队伍中,只有不断批判和清除利己主义观念,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取而代之,特别是在公务员入职培训中就要开始这样做,并长期坚持下去,才能有效肃清腐败行为的根源,使其做到“不想腐”。
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并不否定个人利益,因而也不能否定利己观念的合理性。诚然如此。但是个人利益和利己观念存在的合理性是有时空条件限制的:在公务员岗位上,不允许利己观念存在,不允许有个人利益考虑,而必须全心全意、专心致志地为公考虑,否则就一定会出腐败问题,导致人民利益受损。只有在公务员岗位之外,个人利益才是可以考虑的,利己观念也才具有合理性。
总之,在公务员队伍中,应该持续开展一场以批判利己观念、树立一心为公的思想革命,鉴于现在的公务员队伍大多由共产党员构成,因而我们党的自我革命理论也是将之包括在内的。只要这场思想革命真正展开并能持续下去,则公务员“不想腐”的问题就一定能逐步得到根本解决,我国的反腐斗争也一定能收到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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