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各大媒体报道的一则新闻引发了人们关注和争论。
报道称,从2008年1月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正式开始实施。标准要求在感官方面,馒头要形态完整和美观,应该是圆形或椭圆形,没有褶皱、斑点,气味有小麦香;馒头的体积不能太小,1克面粉体积最低限度必须超过1.7毫升,小于这个体积的馒头就不合格;馒头水分有最高限量要求,要小于等于45%,否则极易长毛……
初看此文,我感觉国家越来越重视食品问题了,不但在安全方面,而且连食品的具体形状、口味等也开始重视了,真是以人为本啊!但是仔细想来,我又感觉此标准貌似有吹毛求疵之嫌!
馒头是中国最著名的发酵面食品,被誉为是古代中华面食文化的象征,现代人常把它同西方的面包相媲美。中国人吃馒头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战国时期。到三国时期,馒头就有了自己正式的名称,但是从古到今、从南到北,从未听说过馒头具有做成多少大小、什么形状的硬性规定。人们对馒头的大小、形状的喜好各有不同,所以做出来的馒头也是各式各样的。如今出台了国标,除了家里自己做的馒头自己吃以外,凡是上市销售的馒头都必须是圆形或椭圆形的,那难道方形或三角形的馒头就不能上市销售,就算违反国标,进而违法?!简直荒谬至极!
我想政府部门出台此标准的出发点应该是好的,但是负责制订此标准的人貌似脑子进水,把精力放到了刀背上!
真是2008年第一笑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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