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姐”和“国务院哥”谁是真货?
(2014-04-14 11: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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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童张江霖杂谈 |
在一些高档的场所,却常常会发生低级的纠纷,大家都是有身份证的人,却不免做出不符合身份的举动。每当此时,若一方具有疑似的权贵背景,则更会激发起群众的议论。
这周末火了俩人,一个是拥有“东交民巷27号”身份证的“高法姐”,一个是拥有“国字头”特殊车证的“国务院哥”。
4月9日,著名高档医院“和睦家”门前,发生了一起因占车位而起的纠纷,期间或有“态度蛮横”和“脚踢车子”等情节,还喊来了民警。事后一方愤而爆料,称对方拥有“东交民巷27号”的身份证地址,并暗示警方勿得“找麻烦”。
一百度这个番号可了不得,乃是“最高法”的注册地址,“高法姐”的绰号立即不胫而走,互联网上口水横飞。
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回应,称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调查”,经各种“信息比对”,最高法工作人员中没有该名涉事女子。同时警告,对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损害法院形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被冠以“高法姐”的涉事人一天后也发微博澄清,并提供了另一事实版本,称自己系应民警要求出示身份证,并未声称特殊身份,且十年前早已搬离东交民巷,并留学归国创业至今,现在的身份是某企业董事长也。
好,都不是一般人,爆料者也是某赛车学校的总经理,俩人微博上都加着亮闪闪的V,都不像是出口妄言和招摇撞骗的主儿,然而两者必居其一,总有一方不道地的。
网民对“高法姐”一方的疑心无疑更多,对最高法的简约回应也颇有微词。看来,“东交民巷”的身份证是确其事,那就很难轻易撇清关系。我国的户籍制度管理是严格底,既然拥有这个身份证,就一定跟这个地址有某种联系,虽然现在不是高法的人,那会不会是“法二代”?——要么就曾经是法院的人,毕业分配落在这里的集体户口?
如果都不是的话,这个身份证可就有点问题了,警察叔叔应该把当事人叫回去查户口底。近年也发生了一些户口界的乱象,不得不谨慎,尤其不要因此损害了法院形象。
有意思的是,涉事人所属的企业网站上,显示其“董事长”曾为“全国法院系统最年轻法官”,后来才做起了生意。此履历不禁令人平添联想,“董事长”到底跟“那个地址”有何交集,还需要进一步讯息。
4月13日,在某高档小区内,也发生了一起因车位而起的纠纷,认证为“摄影出版人”的微博博主,发现陌生车辆停在自家买断的车位之上,苦等俩小时后等来车主,又迎来一顿粗野蛮横,其人自称“国务院的大人物”,骂骂咧咧还要打人,其不雅姿态被博主拍下,同时被记录的还有车证信息等。
一百度又吓一跳,这车证“含金量”可谓十足——国15”据说是能开进要害地方的,而“南沙沟社区”位于西城三里河,据说也是要害部门宿舍大院的……这愈加激起了网友人工搜索的欲望,貌似线索已经有了,然而究竟不敢说,还是等权威回应稳妥。
从留影来看,还真不敢相信,其龇牙咧嘴之不雅表情,与市井恶徒无异,看上去根本不像司长,顶多像个司机,若他真是狐假虎威招摇撞骗的,麻烦可就大了。
可若他不是,那麻烦无疑更大,不说了,等通稿。
一忽“高法”,一忽“国务院”,谁是真货?到底是权力的傲慢,还是攀附冒充权力的傲慢?这好像不是一回事,又好像是一回事。
文/纸上建筑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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