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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能抵几宗错?

(2014-02-24 12:39:24)

党纪处分有5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警告”算是多么严重的处分,在这个序列中可略见一斑。

恰好最近,江西省九江市纪委通报了一起纪律处分的案例,来给我们增加一点感性认知。

——九江市都昌县副县长彭新球,同时兼任县公安局局长,他犯了什么错误呢?——主要有五宗。

第一宗:违规配车。2012年县公安局安排一辆“帕萨特”作为彭新球的公务用车,并安排专职司机——注意,什么级别的领导可以配专车,早已有规定,此时已涉及超标准。但还没有完,2013年,县公安局又购置一辆“途观”车,号称是“应急抢险”机动车,但自购买之日起,公安局就把钥匙全部交给了彭新球的司机,事实上成为局长的第二辆专车。

第二宗:公车私用。两辆专车,上班时候司机开、局长坐,到了周末和节假日,彭新球就自己驾驶回九江,以及办理个人私事。

第三宗:交通违法。作为一个县的执法领头人,彭局长不是个好的守法者,在公车私用期间,发生交通违章50起,扣分共计177分,违章罚款共计5050元。这个惊人纪录一般人没法破,扣到12分就驾校回炉了,也就局长行。

第四宗:罚款“归”公。本应由个人承担的5050元交通违章罚款,被彭新球在都昌县公安局财务报支。

第五宗:后台消分。一般人想超也超不了的177分违章纪录,彭局长却那么不珍惜,也没去申请个吉尼斯啥的,竟通过都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接全部消除了。具体手段不得而知,是否涉及他人配合,也没有透露,如今都只记在彭新球账上,处分也就处分他一人,好。

统共五宗错,一个比一个令人啧啧称奇,幸好党纪处分有五种,要再多犯点,恐怕处分都不够用了。那么彭新球最后领到了哪一等呢?——可能又要令大家拍手称奇了:警告。

彭新球的错误,包含了违规、违纪,还包含了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用公款为私事买单超过5000元,涉嫌贪污,够立案了;非正常消分也涉嫌犯罪,各地已经宣判了多起“替人消分”的案件,有人领刑三年半,但他们的手段跟彭局长比起来,小巫见大巫。

这么多事儿,就够一个“党内警告”——这“警告”究竟能抵几宗错?群众的想象显然是乏力的。

(消息来源:人民网)

/纸上建筑

201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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