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跪”与“对殴”有什么区别?
(2013-04-17 13: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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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小贩对跪杂谈 |
区别很简单:一个是硬暴力,一个是软暴力。
杀人不过头点地,男儿膝下有黄金。一个人下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恩无言的衷心感谢,一种是绝境求生的最后乞求。后者虽然表面亦是下跪,但内心可能是无以名状的仇恨。
假如打碎那下跪者的最后希望,那么很可能下一秒,他会用最后一次弹跳起来的力气,将对面那冷酷的人来杀灭。这下跪其实也是暴力的前奏。
城管也不傻,作为临时工的“协管”更不傻。城管可能会用皮鞋去应对,即使下跪者弹跳起来,他也有“因公负伤”来兜底;而作为协管,选择了皮鞋,第二天可能被开除,选择无作为,结果也一样,若被下跪者跳起来击伤,后果也只能自负,闹出了影响,他更会被雇佣者一脚踢开。
所以他选择了对跪,表达自己也别无选择,这是两个弱者互相的乞求,目的是在争抢,把那一碗可怜的饭留给谁。
他们的对跪,表达了对艰难生境的共同控诉,说明这游戏规则大有问题。
前些日子城管被砍,竟引发网民拍手称快,而一张协管与小贩“对跪”的照片,又让大家“同情”起了城管,一句“都不容易”就终结了思考,我们就是这么容易被糊弄。
问题的核心不在于作为个体的谁更值得“同情”,而是作为群体的一方所作所为是否正当。
城管大军的存在和行为皆无正当性。其借“行政执法”之名,避开了依法治理的正规程序,虽然打着“维护市容”的光鲜大旗,难以掩饰其被刻意模糊的法律地位,他们听命于各地方政府,而不是法院公安等正规的执法机构。
不是谁都有权在街面上“执法”!假如法律的严肃性还存在,不能容许随便谁缠上个袖箍就对你罚款,不能允许警察以外的人使用强制手段。
小贩摆摊或许是违法的,但自身执法地位存疑的城管去“替天行道”,甚至使用暴力,无疑是更严重的违法,当然引发舆论的质疑;而连模糊的身份都没有、甚至衣冠都不整的“协管临时工”,更不能担当起“执法”的严肃任务。
舆论频频批评城管的“暴力”,甚至挨刀都不予同情,并非缺乏人性,而实际是谴责这个群体长期游离于法治灰色地带的不正当性。要做出改变,显然也不是“暴力”不“暴力”的事情。
城管系统极力维护自我的存续,针对“暴力”的恶劣影响,他们“反暴力”,但是不反自己,其实于事无补。
为了缓和矛盾,塑造“文明执法”假象,现在流行起了“软暴力”,比如几十个城管“文明”的堵在餐馆门口,让它无法营业;比如一群大男人城管团团围住一位卖水果的年轻女性,逼她发飙;还比如最近的一幕,对跪——小贩求求你,让我扣了你的车,你去喝西北风好吗?——这些都是“软暴力”。
问题的实质是:他们无权扣小贩的车!
这不是什么文明不文明执法的问题,而是你有没有执法权力的问题。
对于个体,我们可以适度同情,哪怕他误上了“贼船”迫不得已;但对于这个群体,无论是“对殴”还是“对跪”,无论是上“硬暴力”还是下“软暴力”,都无法更改其非法本质,这个群体不可能获得什么“理解”。
文/纸上建筑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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